西财社发〔2025〕183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8-18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109),现下达你县(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89.44万元,其中:景洪市595.69万元,勐海县426.90万元,勐腊县266.8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此资金由州级国库拨入州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2509023109026401041-000000024)。各县(市)以此通知为依据,将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列为县(市)级支出,作“与上级往来处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务必专款专用,任何县(市)、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7

 

(此件公开发布)

西财社发〔2025〕183号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