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社发〔2025〕152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排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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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76号),现安排你单位2025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200万元,具体资金明细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 发展部分)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请你单位组织实施好相关项目,做好资金管理,按明确的任务量尽快组织实施项目。加快预算执行,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项目实施范围以及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执行完成项目,州财政局和州卫生健康委将责成项目单位退回补助资金或扣减下一年度相关项目补助经费。

三、请你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 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716

(此件公开发布)

西财社发〔2025〕152号 附件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