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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5〕148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 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23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88号),现下达各县(市)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补助资金78万元,其中:景洪市35万元,勐海县21.50万元,勐腊县19.5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款项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村卫生室补助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请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结合本地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范围,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 用效率,请各项目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 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县(市)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