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函〔2025〕8号 对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10

刀海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应发展需要理顺州、县两级收入预算分配比例的建议》(第7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代表建议后,州财政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第一时间在局内作安排部署,组织相关科室深入研究分析。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对接,对人大代表的建议进行研讨,结合协办单位意见对人大代表进行回复。2025626日与代表进行面商,反馈了初步答复意见,形成了答复共识。

202312月,州本级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和工业园区税务局机构撤销,州本级税费征管职责和工作交由景洪市税务局承续。从一年多的运行情况看,州本级和景洪市之间的税收征管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零散税源难以准确界定税源归属;二是原两园区局与景洪市局重复管户迁移后的税收管理及预算级次难以准确界定;三是部分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入库税款比例、国库与金三税费种认定不一致;四是同时在州市两级均有项目的报验户,税款归属无法界定。您站位全州做大收入“蛋糕”、州本级收入长期可持续增长的角度提出理顺州县两级收入预算分配比例的建议,针对性和紧迫性都很强,对进一步深化州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对建议中的问题开展调研核实,充分征求州、市税务局和人民银行的工作建议,下一步,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研究推进州本级与景洪市收入划分改革。

、关于对建议部分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景洪市、州财政共同商定按税种划分州、县两级收入方案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着手研究出台州本级和景洪市税收收入分享机制

二是税务部门不再使用州金库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后期出台的收入划分方案办理,原则上税收收入缴库用市级库

关于筹考虑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划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严格按照现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省级要求执行。目前,省对下转移支付主要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和未指定用途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明确的项目执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按照省级测算到县的金额执行,即:省财政厅在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时已将资金测算到各县(市),测算因素中已考虑了各县(市)常驻人口规模、国土面积、标准财政支出、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州财政局严格按照省级测算金额下达给各县(市),州级层面几乎没有调整空间。近年来,州级财政在财力增长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加大州级财力统筹力度,支持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县(市)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下一步,州级财政会持续加大对全州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财力保障,各级各部门也需加强项目储备,最大力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全州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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