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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金融发〔2025〕28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一批) 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10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云财金〔2025〕54号),结合各县(市)202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及2024年度结算情况,现下达你县(市)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573.17万元,其中:景洪市695.41万元;勐海县377.37万元;勐腊县1500.39万元。收入科目列入2025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入2025年“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2025年“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绩效目标表一并下发(详见附件2),请各县(市)财政部门参照附件2,编制本级《202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省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30日内报州财政局备案。
省财政厅将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指标追踪和执行监控,对截至2025年7月30日和10月31日、2026年3月31日的2025年度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兑付率(已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应拨付符合条件保单对应保费补贴资金)未达100%的州(市),视情况进行通报。对兑付率未达90%的县(市),州财政局将分别在2025年8月20日前、2025年11月20日前、2026年4月20日前收回下达县级财政的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指标,直接兑付相关承保机构州(市)级分支机构,确保各季度保费补贴资金兑付率达标。
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据实结算、结余滚动使用,各县不得违规将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州财政局将指导督促县财政局按照严禁新增保费补贴拖欠,有序化解历史拖欠的原则,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执行力度,确保符合条件保单的保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附件:1.西双版纳州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一批)情况表
2.2025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