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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农发〔2025〕104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 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 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10
各县(市)财政局、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5〕81号)文件要求,为支持做好水利救灾工作,现将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97万元下达给你们,支出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相关要求如下:
一、加快资金支出和拨付进度。下达各县(市)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做好防汛救灾相关工作。请各县(市)收到中央资金后,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在正式印发后5日内分解下达,资金下达文件应抄送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备案。
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各县(市)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3〕85号)等有关规定,强化支出责任落实,严格按规定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考虑到当前灾情复杂多变,请各单位要结合灾情实际,抓紧做好水利防汛救灾和安全度汛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随文同步下达,请你们根据有关规定及绩效目标表开展相关绩效管理工作(详见附件),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县(市、区)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2.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