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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农发〔2025〕10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01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7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113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景洪市35万元、勐海县60万元、勐腊县18万元。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相关工作,各县(市)应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及时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各地要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4号),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尽早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对项目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州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州财政局将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应用。
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
救灾第三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