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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5〕123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6-12
各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69号),现下达你县(市)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中央及省级资金3249万元,其中:景洪市1243万元、勐海县1050万元、勐腊县956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列“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儿童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支出。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各县(市))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佘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