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教发〔2025〕131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关于安排西双版纳度假区中学2025年 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 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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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549号)及州教育体育局分配方案,现安排你学校2025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资金26.82万元,其中:普通公用经费8.47万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0.07万元,生活补助18.28万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按照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在校学生数据测算分配,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依据2024年全年下达各地资金的90%测算分配,省级资金全年剩余部分,待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正式布及中央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下达后,据实清算。

二、各校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教财〔202156号),加强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费发放。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要求,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三、重视基础数据质量。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的各项资金,是依据各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基础数据测算,各校要加强学生数据的更新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并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精准度,严禁虚报人数套取资金。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校要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监控、评价,注重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效益。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等。

五、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各校要继续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即要保证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经费支出;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范围和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做好个人有关补助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1.项目资金下达明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55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财教发〔2025〕131号 附件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