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教发〔2025〕125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安排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学生资助省级、州级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6-04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学生资助省级资金(省对下)的通知》(云财教〔202554号)以及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金分配方案,现安排2025年第一批学生资助资金343.8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22.59万元,州级资金21.27万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是在《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省以下)的通知(云财教〔2024327号)基础上,根据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受助学生数据,以及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测算的省级、州级配套资金。主要包括:中职国家补助金、中职免学费、本专科生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具体明细见附件1)。待中央、省和州级2025年全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预算和分项人数,据实清算,请提前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工作。

二、请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学校要密切配合,依据学生资助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切实加强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使用到位。学校要及时将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资助资金发放及政策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总后报州教育体育局逐级上报,省级依据复核情况列入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清算。学校要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生活费补助资金。

三、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对照绩效目标(附件2)合理分解设置绩效指标,做好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附件:1. 资金下达明细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55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财教发〔2025〕125号 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