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社发〔2025〕110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结算 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5-27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53号),现下达各县(市)2025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8.18万元,其中:景洪市1.9421万元,勐海县3.6908万元,勐腊县2.547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约服务个人缴费省级补助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资金用于代缴2024年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个人承担部分。请各县(市)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各县(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 2025年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25年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20

 

(此件公开发布)

西财社发〔2025〕110号附件1-2.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