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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5〕109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省级经费 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5-27
各县(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省级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25〕50号),现下达你县(市)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省级经费5.97万元,其中:景洪市2.85万元、勐海县2.17万元、勐腊县0.9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一是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二是对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试退役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
二、各县(市)该项指标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三、请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 准确发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 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省级经费分配表
2.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省级经费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