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社发〔2025〕106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 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5-27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54号)及《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拨付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的函》(西卫健函〔202544号),现下达各县(市)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222.07万元,其中:景洪市89.37元,勐海县67.46万元,勐腊县65.24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款项预算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卫生健康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各县(市)收到上级转移支付指标后,请于30日内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同时,请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20

 

(此件公开发布) 

西财社发〔2025〕106号 附件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