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农发〔2025〕68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5-27

景洪市财政局、勐腊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54号)文件要求,现需收回2024年未完成任务相关资金73.19万元及提前下达资金超任务需求资金281.45万元,共计354.64万元。本次资金从提前下达你们2025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良法项目资金6787.30万元中收回(西财农发〔2024244号),其中景洪市179.21万元、勐腊县175.43万元请各(市)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收回与下达的衔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的通知》(农办垦2022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13)等规定,以及中央明确的既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已列入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严格落实补助标准

低产低质胶园更新改造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亩800用于列入2025年低产低质胶园更新改造计划的胶园补助。已更新胶园抚管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亩300用于列入20222024年天然橡胶良种良法项目更新改造任务且已实际完成定植胶园的抚管补助

三、强化绩效管理

各县(市)要严格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为全年资金6505.85万元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州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州财政局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附件:1.资金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55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资金下达表.xls

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