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教发〔2025〕108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中央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4-28

各县(市)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4325号)及州教育体育局分配方案,现下达你们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3257万元,其中:景洪市1635万元,勐海县822.5万元,勐腊县799.5万元。此款2025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新建改扩建、改造提升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和基地园的奖补。引导和支持各县(市)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和水平。

二、各县(市)要结合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和适龄儿童情况,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具体支持项目,优秀支持成熟度高、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同时,要统筹盘活基础教育资源支持乡村幼儿园建设,加大县城、城乡结合部、城区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切实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三、各县(市)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虚报、冒领、挤占、套取财政专项资金。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同步分解绩效目标,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 资金下达明细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3. 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备案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54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财教发〔2025〕108号 附件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