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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农发〔2025〕11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2-11
西财农发〔2025〕11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84号)及《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二次分配的函》,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89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支出列2025年“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督促指导各地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资金下达超时情况将纳入后续资金测算分配因素),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指导督促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各县(市)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5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地区资金总规模的52%,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
目标表
3.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二次分配的函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