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社发〔2025〕37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1-20

西财社发〔202537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258号),现下达各县(市)2025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516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9027),其中:景洪市207万元,勐海县159万元,勐腊县15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款项支出列入“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村卫生室补助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请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 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 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请各县(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待结算资金下达时一并下达,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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