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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5〕21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1-14
西财社发〔2025〕21号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244号),现下达各县(市)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9109万元,其中:景洪市4617万元,勐海县2502万元,勐腊县1990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5。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款项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地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级资金安排责任, 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 施。
四、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地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相 关绩效目标待结算资金下达时一并下达,请各地按照全面实施预 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
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