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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5〕23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关于达2025年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1-14
西财社发〔2025〕23号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4〕208号),现下达各县(市)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702万元,其中:景洪市2160万元、勐海县2096万元、勐腊县2446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5年“20807就业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就业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时将继续体现激励约束机制,州级在分配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将综合考虑各县(市)预算执行进度、资金结余、就业工作成效及审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对审计和督查中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结余较大的县(市),将对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扣减。请各县(市)严格按照补助资金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分配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请各县(市)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反馈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