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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农发〔2024〕242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收回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2-27
西财农发〔2024〕242号
勐腊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收回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79号)要求,现对你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不能支出的衔接资金予以收回调整,确保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标。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县抓紧最后时间,采取切实措施,优化调整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确保12月23日调度中预计到12月31日前支出的金额据实支出完毕,扣除质保金后进度达到100%。同时,要杜绝“二次转拨”、“以拨代支”、超进度付款等情况,避免“为支出而支出”,产生新的问题。
二、本次收回金额5万元根据你县实际情况从省级衔接资金(云财农〔2024〕148号)中扣回,因中央衔接资金不能支出导致省级衔接资金被收回的,请调整相应金额的中央衔接资金用于省级衔接资金项目。
三、对12月23日调度中预计于12月31日前支出的金额,省级将加强调度,对实际未完成支出任务的金额,省级在分配2025年衔接资金时将运用绩效结果进行奖惩。
附件:收回2024年12月31日前不能支出衔接资金情况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收回2024年12月31日前不能支出衔接资金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