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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4〕337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2-23
西财社发〔2024〕337号
景洪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勐腊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221号),现下达景洪市、勐腊县2024年第四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600万元,其中:景洪市230万元,勐腊县370万元。此款项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入“210卫生健康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具体资金明细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各项目单位, 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州卫生健康委、州疾控局、州财政局将对资金分配下达和执行情况 进行监测,对于未及时下达资金、资金执行缓慢的县(市),将暂停安排资金,直至整改完成。
二、请各县(市)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24〕1号)规定,规范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涉及设备采购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三、各县(市))财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按年度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和州疾控局将把项目年度绩效评价情况作为分配下一年度相关项目补助资金的因素。
附件:1.2024年第四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第四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