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农发〔2024〕149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1-27

西财农发〔2024149



勐腊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111),为支持做好2024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工作,现下达你202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以下简称“衔接资金”)600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以下简称“综改资金”)338万元。其中,衔接资金支出科目列“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综改资金支出科目列“21307 农村综合改革”,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此次下达的资金用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其中,衔接资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综改资金用于改善人居环境、建强基层组织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具体项目、支持方向及资金数详见附件1),请你县严格对照资金来源和支持方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和综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肃财经纪律。

二、切实加快工作进度

请你县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云南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职能职责,会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抓紧工作落实、提升项目质效、强化示范引领,确保项目于2024年底前完工、资金全部支出。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时,勐腊县财政局要在州级完成项目批复3个工作日内,将整个项目录入“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支出情况实时录入系统。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本次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请你县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此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请你县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表

2.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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