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农发〔2024〕218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1-25

西财农发〔2024〕218号 


景洪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147),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0万元下达你,用于景洪市省级水产种业基地建设。支出列2024“21305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收到资金后按规定抓紧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指导督促部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你地区资金总规模的52%,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本次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请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规定,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411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