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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财社发〔2024〕290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生育支持项目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1-25
西财社发〔2024〕290号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生育支持项目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164号),现下达各县(市)2024年生育支持项目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176.59万元,其中:景洪市64.77万元、勐海县71.50万元、勐腊县40.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预算指标收入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本次下达的生育支持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包括2024年一次性生育补贴资金、育儿补助资金和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资金,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项目纳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原则上在完成资格认定审核后,按季度将补助兑付至个人;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资金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确保2024年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三、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原则进行补助,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的《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文件中明确的承担比例测算下达。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安排资金预算,确保资金足额配套到位。
四、请各县(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县(市)执行情况予以督导,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附件:1.2024年生育支持项目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生育支持项目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