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社发〔2024〕274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1-12

西财社发〔2024〕274号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社〔2024161号),现达各县(市)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第二批)420万元,其中:景洪市320元,勐海县20万元,勐腊县8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此款项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入“210 卫生健康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收到转移支付资金 30天内,将资金分配下达至项目单位。

二、各县(市)要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村卫生室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4)7号)等文件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州卫生健康委、州疾控局、州财政局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执行完成绩效目标的地区和单位,将责成项目单位退回补助资金或扣减下一年度补助资金。

 

附件:1. 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批)下达表

2. 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7

 

西财社发〔2024〕274号附件1.xls

西财社发〔2024〕274号附件2.xls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