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24

西财农发2024195


各县(市)财政局、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4133)及《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 2024 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函》(西水利便笺2024463为支持做好水利防汛防台救灾工作,现将2024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20万元下达你们,其中:景洪市30万元、勐海县40万元、勐腊县50万元。支出列入202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相关要求如下:

一、加快资金支出和拨付进度

下达至各县(市)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做好防汛防台救灾相关工作。请各县(市)收到中央资金后,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资金下达文件应报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备案。

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各县(市)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385号)等关规定强化支出责任落实,严格按规定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考虑到当前灾情复杂多变,请相关单位要结合灾情实际,抓紧做好防汛防台救灾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绩效目标随文同步下达,请各县(市)根据有关规定及绩效目标表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4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41018

 


附件: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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