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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 第十二批)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18
西财农发〔2024〕196号
勐腊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十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132号),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十二批)180万元下达给你县。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 农林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灾后农(牧、渔)业生产恢复,确保农(牧、渔)业生产稳定发展。请你县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尽早发挥资金效益。资金下达文件正式印发后,报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管理
请你县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4号)等有关规定,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抓紧做好防汛防台救灾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请你县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十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xls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