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18

西财社发〔2024253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155号),现下达各县(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558.05万元,其中:景洪市278.73万元,勐海县153.19万元,勐腊县126.13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款项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4元,新增经费和20202023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用于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受益人群覆盖面;做深做实服务内容,开展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落实“体重管理年,加强城乡居民体重管理健康教育和0-6岁儿童健康服务,落实儿童眼保健、发育评估和科学育儿指导;做实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服务,依据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有关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与上级专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共同做好患者的规范随访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呼吸道疾病防治有关工作,强化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和务实应用;落实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做好优化生育政策相关服务内容等。

三、请各县(市)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各项工作任务。

四、该项转移支付为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纳入直达资 金管理,项目名称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 10000019Z195110010005,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 保持不变。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 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 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 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已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要据 实反映资金安排情况。

五、各县(市)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责任,按照中央和省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州卫生健康州财政局将对相关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附件:1.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下达表

2.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绩效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14

 

 

 

 

 西财社发〔2024〕253号附件1.xlsx

西财社发〔2024〕253号附件2.xlsx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