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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08
西财社发〔2024〕237号
各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4〕70号),现下达各县(市)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153万元,其中:景洪市64万元,勐海县42万元,勐腊县47万元,具体资金明细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款项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 “21002公立医院”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该项转移支付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080000004。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各县(市)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进展情况。
三、各县(市))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医疗服务与能力保障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医疗服务与能力保障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