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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财务人员 专题培训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16
西财会发〔2024〕10号
州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各驻州单位,各州属企业集团公司,各县(市)财政局:
为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养,使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人员和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新出台的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推动准则制度全面有效实施,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拟举办行政事业单位类、企业类、代理记账类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行政事业单位类:全州各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企业类:州(县)属各国有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代理记账类:全州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从员。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下列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类:新修订《会计法》、会计基础知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共计8门课程。
(二)企业类:会计基础知识、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实操、业财融合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共计7门课程。
(三)代理记账类:会计法规、行业前沿及新政指引、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共计10门课程。
三、培训时间
2024年8月16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方式,培训人员在培训时限内通过“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2024年西双版纳州财务人员专题培训链接”登录参加培训(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xsbncwztpx.dongao.cn/参训。首次登录,请根据提示注册账号,登录成功后根据自身行业分类选择对应课程进行学习)。
五、相关要求
1.请参训人员收到文件及时注册登录,务必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并根据自身行业分类选择课程,以便于后续学分登记。
2.请各用人单位按照会计工作人员范围督促所有在职会计从业人员按时参加本次培训。对于参训人数少于2人的单位,财政部门将重点核查。
3.请各县(市)财政局负责本辖域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代理记账机构参训通知及督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结业可抵扣本年继续教育45分,学员须在培训时限内线上完成课程学习及测试后方可取得电子结业证书。州财政局将在12月前为结业学员统一登记学分,学员可自行登录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查看学分登记情况。
2.根据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学员可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西财会发〔2024〕8号)要求自行选择适合的继续教育方式修习剩余学分。
州财政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会计科,0691-2122459。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