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3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2年,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西双版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西发〔20229号)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深化西双版纳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财政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党组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全过程。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切实把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关键少数,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共同学法。利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专题讲座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重大财政决策程序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合法性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财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了《西双版纳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西双版纳州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各科室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紧盯年度目标任务,把法治建设与日常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深化西双版纳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全方位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小小黑板报点点学、文化走廊、开展宣传讲座等方式,积极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了以案释法、疫情防控知识、4.15 全民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布谷鸟工作群、微信工作群、会议培训等方式宣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增强遵守国家财税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由开展执法活动的科室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二是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落实双公示制度;落实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指导,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我局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委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做到应进必进,进驻率达到100%,落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率和零跑动比例为100%。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各项工作,降低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四是加大对抗疫资金、扶贫资金、民生资金、预决算公开、盘活存量资金、小金库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把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见成效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重要领域立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做好《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认真组织研究并及时反馈意见。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三是推进公平争审查制度落实。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政策,开展排除限制竞争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以及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工作,强化反垄断执法调查,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

(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着力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聘请博仲律师事务所杨志忠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三是强化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西双版纳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西双版纳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制度,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示局权责清单、执法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信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了 2022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代理记账检查,确保检查过程可追溯。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和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运用好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对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运用,完善了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和更新。目前我局共有 36 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利用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小小黑板报等渠道,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加强以案释法,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宣传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做好网格化、疫情防控志愿者工作,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维护核酸检测现场秩序等工作。

二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规范财政信访答复工作程序,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

(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政策法规,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裁决程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加强对县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我州政府采购领域行政裁决能力。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强党内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做到依规依纪依法。

二是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职能机构、政策通知、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同时,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服务窗口,做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切实落实政务公开。

(九)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认真梳理我局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由8个科室承接财政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送监管事项9项,各科室配置独立账号,将行政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做好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录入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法治建设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的工作合力有待增强,法治工作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够,普法形式及内容缺乏多样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守法学法用法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相关规定,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改进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内容,推动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

三是部署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机制。印发《西双版纳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西双版纳州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把法治建设落实到工作安排部署上,深入推进知信行合一,保障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在财政、国资、金融领域落地见效。

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带头落实集体决策,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主动扛起主体责任,会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聘请博仲律师事务所杨志忠律师为法律顾问,协助做好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财政重大行政决策、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印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进一步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

六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了 2022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代理记账检查,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检查过程可追溯,同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七是贯彻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做好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推动落实旁听庭审制度。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依法依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完善和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严格贯彻中央、省、州第八个五年普法宣传规划,创新宣传、培训方式。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科室、各县市财政局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普法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年度普法工作,大力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三是利用好微信学习群、州财政局公众号,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碎片化时间,将普法学法融入日常。

(二)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服务至上、企业至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加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聚焦服务对象反映的难点、痛点、堵点,查找财政工作中的弱项短板,对标《西双版纳州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措施》《西双版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五比五看五争当提高机关效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见行动、出实效,不折不扣把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财政重大决

策范围,对决策主体、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予以规范,坚持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方案。二是灵活运用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建议收集征集渠道,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严谨性。三是大力宣传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的意义和办理流程,坚决杜绝未经审查就提交党组会或局务会讨论、未出具审查意见就上报州委办、州政府办的情况发生。

(四)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建设融合发展,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相协调等要求,着力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二是善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解决好各类矛盾纠纷,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三是配合好政务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咨询、建议等工作。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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