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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3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州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州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信息督查科、行政科、信息技术保障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下设申诉复查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所属单位4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留置中心;
3.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案件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留置中心;
4.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案件管理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2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州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坚持班子带头领学,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带头领学促学38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国之大者”与坚守自身职责定位相统一,在深化内化转化中纯洁思想、铸就忠诚。
2.在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中服务大局。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两区两城”发展定位,每季度突出1到2个主题,监督保障全州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以高度政治敏锐性跟进处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天然林毁坏问题,查清问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统筹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推动从政治上认领,全力以赴抓实整改。
3.在清廉云南建设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联动集成。站位全局、主动靠前,协助州委在全省范围内首次以党委全会的方式研究审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专门意见,出台责任清单,明确州委领导班子、责任部门等8类主体42项责任内容。以“1+3”的模式制定年度监督任务书,细化“十大行动”年度工作方案,完善“专班推进、双月调度、常态督导、挂钩监督”四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闭环。以“专项汇报、专题报告”的形式,监督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突出问题整治。以“纪实报告、提示提醒”的方式,监督推动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尤其是州级领导落实管党治党“一把手”责任。
4.在开展集中整治中夯实群众基础。强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最大限度发挥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的组织优势和强大推力,持续推动形成全州各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委、行业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集中整治氛围。按照中央、省级有关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制定州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增加坐收坐支集体资金、医药领域违规收“红包”“回扣”、“办证难”问题整治3个项目,深化标本兼治。提请州委7次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2次听取县(市)党委情况汇报和州政府每月一调度的工作基础上,探索以“三个工作法”、“三项工作机制”、“三项工作保障措施”为抓手,以州带县,推进集中整治见成效。推动殡葬领域腐败问题在全省率先从政府层面制发整治通知、成立整治专班,系统推进工作落实。
5.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强化系统治理、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纵深推进反腐败能力建设,有效整合反腐败工作全链条力量。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6.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深化纪律建设。坚持把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主动担当、靠前发力,协助抓好全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全州党政机关“一把手”带头讲授纪律教育专题党课236场次,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丰富警示教育载体,主动挖掘警示教育资源,全力抓好全州层面警示教育,扎实推动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积极营造镜鉴自省的良好风气。深挖警示教育资源“富矿”。积极挖掘本地警示教育资源,编印《西双版纳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和忏悔书》《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材料》汇编读本,推动全州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2689次。拓展警示教育形式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全州各级各部门观看警示教育片6306次、共有131家单位10080人次到州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报学习典型案例7271次、旁听案件庭审51次。
7.持之以恒严纠“四风”推动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协助州委深入实施“转作风提质效强素质促发展”主题年活动,牵头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违规吃喝、违规公务用车以及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紧盯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先后组织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及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8.在加强组织建设中持续提升“三化”水平。深入领会“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的重要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把2024年作为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年,召开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会,与组织、编制部门专题会商,争取支持、凝聚合力,联合制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借势借力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州纪委常委会带头改进作风,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出台“三级书记”谈心谈话工作办法,对律己不严、状态不佳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提醒。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对纪检监察机关涉案物品处置进行了规范并推动实施,解决了长期以来涉案物品处置难的问题;有效整合资源,高效协同开展工作,推动发挥“室组”“组组”联合监督、联合办案优势,切实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制度保障;推进州、县(市)共用集中谈话点建设工作,整合调配谈话场所资源,提升工作质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54726213.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26213.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26568.97元,增长8.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26568.97元,增长8.8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年人员增加、职务职级变动、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在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较上年增加;全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建设、县市乡镇提级巡察、创建新时代廉洁文化示范点工作、纪检监察系统替代设备采购、州留置中心智慧看护项目设备采购等项目任务增加,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54737452.09元。其中:基本支出37036458.02元,占总支出的67.66%;项目支出17700994.07元,占总支出的32.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37807.97元,增长8.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51193.26元,增长8.02%;项目支出增加1686614.71元,增长10.5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年人员增加、职务职级变动、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在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较上年增加;全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建设、县市乡镇提级巡察、创建新时代廉洁文化示范点工作、纪检监察系统替代设备采购、州留置中心智慧看护项目设备采购等项目任务增加,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36458.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684319.13元,占基本支出的8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52138.89元,占基本支出的11.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00994.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132.83元。
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费1183930.40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专项工作所需费用支出;
巡察工作经费591050.96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所需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西双版纳州留置中心运转项目工作经费8642561.76元,主要用于保障州留置中心运转所需物业管理费、网络通信费等支出;
全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建设经费356517.79元,主要用于第十四期云南省纪检监察特色文化走廊西双版纳主题展费用支出;
警示教育片拍摄和媒体宣传运营经费261050.00元,主要用于警示教育宣传片制作及门户网站维护费用支出;
全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工作经费51336.38元,主要用于举办全州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费支出;
创建新时代廉洁文化示范点工作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具有部门、行业、领域特色,可复制、可借鉴的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持续扩大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州纪委监委实名检举控告奖励金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对实名检举控告人员实行一案一奖;
州纪委监委全会工作经费114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产生的会议费支出;
州纪委监委会议专项经费864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全州巡察工作会议暨九届州委第九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以及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产生的会议费支出;
其余项目6313506.78元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26213.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4426568.97元,增长8.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5553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留置中心陪护辅警勤务津贴、保障各项工作运转所需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全年人员增加、职务职级变动等相应追加人员经费;15%机动公用经费未纳入预算批复;州纪委监委全会工作经费项目、州纪委监委会议专项经费、上级补助经费项目等项目经费未纳入预算批复。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971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2%。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在职及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在职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预算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622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在职人员平均数较预算人数减少,相应人员保险实际缴纳数比预算数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47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在职人员平均数较预算人数减少,相应人员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数比预算数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100.00元,决算为238778.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330.18元,增长6.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216779.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79%,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219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1%,完成年初预算的48.8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078.18元,增长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8.00元,下降3.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8.00元,下降3.2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100.00元,支出决算为238778.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330.18元,增长6.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216779.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21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宜,故未产生相关费用支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相关规定,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相同事务集中出行办理;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每次接待标准控制在规定标准以下,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078.18元,增长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8.00元,下降3.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8.00元,下降3.2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办案次数增加,公务出行产生的过路费较上年增加、车辆使用时间增长,车辆维修维护费较上年增加;本年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比上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单位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纪委监委调研、检查指导、协助办案和各地州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协助办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0899.89元,比上年增加470164.98元,增长12.15%,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工作及专案工作任务量增加,打印耗材较上年增加;二是到州外参加学习培训、会议等次数增加,差旅费较上年增加;三是印制纪检监察知识汇编、留置中心专用登记本等印刷费较上年增加;四是用于州留置中心运转所需电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141714968.97元,其中,流动资产44366900.83元,固定资产96691360.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132.83元,无形资产580661.46元(净值),其他资产60913.2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80456.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47633.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3项,账面原值978697.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35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3157.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35947.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78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68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919061402604.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