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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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52号)文件通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牌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单行条例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证后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许可的证后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落实相关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申报、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指导县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依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指导、协助办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申报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登记注册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管理科、科技和财务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所属单位1个,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5人(离休2人,退休9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经营主体培育持续推进。全面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实行名称申报自主化、经营范围选择标准化、身份认证智能化、执照打印自助化、登记全程无纸化原则,畅通准入准营通道。全州实有各类经营主体226,325户,其中企业43,235户(含四上企业581户),个体工商户180,1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78户。与2023年底相比,经营主体总量净增22,767户,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数量增长率为11.18%(其中企业净增6,468户,增长率为17.59%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认真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清理非法设置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工作,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企业迁入登记116户,办理迁往外省市3户,办理外省市迁入5户。全州共有外商投资企业421户,仅次于昆明市,德宏州,位居全省第3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落实优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持续构建州县乡村四级网格责任包保体系,对全州31,906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包保督导100%的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校园食品、旅游团餐、豇豆风险治理、散装白酒质量安全、肉制品掺杂掺假等各类专项检查达1,100余家次,排查出风险隐患问题763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0份,当场处罚决定书9份。全州共办理各类食品安全案件255件,同比增长157.58%,罚没金额176.14万元;移送公安机4起;三是抓好食品安全抽检,按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3.51批次/千人的目标制印工作方案2024年计划食品抽检4,612批次。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4,505批次,合格4,347批次,合格率为96.49%。其中:国抽完成665批次,合格634批次,合格率为95.34%;地抽完成3,840批次,合格3,713批次,合格率为96.69%四是试点开展旅游团队餐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召开3次行政指导会,对109户旅游团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培训,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五是加强集中供餐单位自备水源水质量安全监管,严防诺如病毒疫情;六是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食物中毒宣传教育职能职责。制作食物中毒防控宣传音频,打造景讷乡为野生菌中毒防控重点宣传乡、示范乡。2024年以来全州未发生食物中毒和野生菌中毒死亡事件。

(三)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一是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坚持隐患排查和风险会商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品种的全覆盖检查,共办结“两品一械”案件11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罚没128.6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3件,接收公安案件17起(增长340%);出具假药劣药认定意见书58份,认定假药477批次,出具证据认定说明2份、证据补充材料2份。查办的廖红香等人涉嫌销售假药案件被省公安厅和省药监局联合挂牌督办;二是监管能力大幅增强。2024年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整体满意度达87.51%(上升5.84%),位居全省第三;三是服务产业发展大局,落实进口药材备案,累计办理进口药材通关备案4451.3万吨,货值1,662万美元,比去年分别增长73.44%、52.48%。开具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不予受理告知书1240.45万吨,货值0.31亿元。普洱、保山、临沧、德宏等州市先后来局学习交流药材备案工作。

(四)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开展产品质量抽检,20247种产品225批次产品进行抽检目前,已对生产环节的40批次天然橡胶、生产流通环节的20批次化肥样品进行监督抽查;已对生产环节的10批次轮胎专用胶、生产流通环节80批次食品用包装棉纸、流通环节的30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进行风险监测抽检。共抽检180批次工业产品样品,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率为99.4%二是组织开展电梯筑底三年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违法使用小型锅炉”专项检查、医疗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等。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29家次,特种设备1,464台次,检查发现消除安全隐患131个,共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7份、检验意见通知书136份、查处案件21起,比去年增长162.5%。“一梯一码”赋码在用电梯近8,000台,完成率91.5%。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确保定检率达到98%以上。完成143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换取证工作。

(五)市场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推进法治监管。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指导、监督纠治等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截至10月,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1,067项,其中:落实“企业安静期”检查经营主体数5,652户、落实特殊情形检查经营主体数5,423户;二是推进信用监管。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2024全州共制定年度抽查计划334项,其中部门抽查计划251项含州本级88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79项含州本级28项,“一业一查”计划4项,实现了监管事项全履盖和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全州共进行企业信用修复254户,个体信用修复8,9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修复54户。2023年度企业年报率93.96%,在全省州市排位第5名,取得历史最好位次;三是纠治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制印《西双版纳州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作规则》《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三函两书”制度(试行)》。围绕养老、医疗、网络等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查办反不正当竞争等案件14起,罚没款30.9万元。2024年度全省公平竞争审查网络大抽查中,我州未出现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四是加强广告监管。聚焦医疗美容广告、“神医”“神药”、培训机构等广告,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监测互联网广告1,100余条次,检查户外广告300余条次,监测传统媒体广告350余条次,办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646条;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截至1125日,全州共受理投诉17,450件,举报3,041件,咨询16,990件,投诉按时办结率为100%,举报按时办结率为100%,挽回经济损失351.9万元,共有ODR单位50家;全州共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店”474户,全州公开承诺线下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经营户41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2,418,199.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18,199.75,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9,361.21元,增长0.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505.34元,增长0.6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2,144.13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津补贴、年度考核奖和乡村振兴抵边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到其他收入52,144.13元,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2,418,199.75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7,729.15元,占总支出的91.08%;项目支出2,000,470.60元,占总支出的8.9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9,361.21元,增长0.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7,827.13元,增长1.73%;项目支出减少258,465.92元,下降11.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调整工资津补贴、年度考核奖和乡村振兴抵边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二退休人员3人抚恤金。

本年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一2024年第一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二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经费较上年减少;三2024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17729.1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94,417.08元,占基本支出的88.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3,312.07元,占基本支出的11.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470.6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州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83,594.00元,主要用于用于组织开展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培训、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等工作,组织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县(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考核评议,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

2.重要工业产品及食品抽检监测项目经费139,976.00元,主要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聚焦公众关注度高、适用范围广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品种开展抽检。

3.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49,992.00元,主要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受理商标注册、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宣传培训等工作

4.遗属补助专项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

5.消费权益保护体系建设经费49,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体制机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6.网络市场交易信息监测项目经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定向监测工作,针对网络集中促销期、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以常见违法违规问题、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行业门类为监测方向,积极探索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

8.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39,999.50元,主要用于优化服务举措,深度推进政策宣传、服务、兑现“三进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实行名称申报自主化、经营范围选择标准化、身份认证智能化、执照打印自助化、登记全程无纸化原则,畅通准入准营通道,全覆盖实现“即申即办”。

9.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经费139,307.60元,主要用于对负责相关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执法办案及业务指导,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筑牢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安全防线。

10.全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项目经费67,638.00元,主要用于建立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工作新体系;构建政企联动、上下协作的工作新机制;制定符合实际的知识产权工作规划。

11.品牌培育及质量提升项目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12.计量监管项目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民生领域加油站和医疗机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以及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缺斤短两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对企业开展计量技术帮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3.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经费39,32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常态化的执法督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经验总结等;

14.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经费18,763.00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评价,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加强标准宣贯实施、标准化业务培训及标准化宣传工作,逐年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15.打击传销、公平竞争审查项目经费19,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公用企业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反垄断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

16.“两品一械”监管项目经费17,45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两品一械”监督抽样工作,对“两品一械”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组织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

17.2024年市场监管工作经费47,725.00元,主要用于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坚持清理存量与遏制增量并举,开展加油机作弊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加油机作弊执法培训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对加油机的监管能力和鉴别水平。

18.2024年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补助经费16,24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商标窗口业务受理、商标窗口业务培训。

19.2024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经费67,1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及业务指导,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数字+执法”能力,拓宽普法路径,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筑牢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安全防线。

20.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经费83,594.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工作,公布监督抽检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信息。

21.2024年第一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26,139.00元,主要用于组织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22.2024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23.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10,699.5元,主要用于组织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24.(对下)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党建引领强边固防、基层治理、民族团结、产业发展等工作。

25.(对下)2024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经费62,255.00元,主要用于县(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办案,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数字+执法”能力,拓宽普法路径,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筑牢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安全防线。

26.(对下)2024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16,580元,主要用于县(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度省级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及时将抽检结果录入系统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工作公布监督抽检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信息。

27.(对下)2024年第一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32,460.36元,主要用于县(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28.(对下)2024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0,000元,主要用于县(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29.(对下)2023年第一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214,200.00元,主要用于县(市)开展专利转化工作,建立专利供需对接目录、开展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培养专利转化运营人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18,199.7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1,505.34元,增长0.6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18,695.2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9%,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4%主要用于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其中:咨询费8,000元、差旅费23,400元、劳务费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92元;(2)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6,2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开展商标窗口业务受理、商标窗口业务培训所开支的各项费用,其中:差旅费5,000元、培训费11,245元;(3)行政运行支出13,344,58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3%。一是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奖励金11,082,796.53元,二是保障机关行政工作任务、公务活动正常运行等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2,182,236.97元,其中:(办公费166,360.00元、水费4,529.7元、电费51,400.00元、邮电费49,771.00元、物业管理费181,728.00元、差旅费149,950.25元、维修(护)费157,299.04元、租赁费45,240.00元、会议费2,950.00元、培训费1,720.00元、公务接待费12,736.00元、劳务费24,250.00元、工会经费178,649.52元、福利费1,82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881.70元、其他交通费用758,8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122.76元和生活补助79,550.00元;(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7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加油机作弊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等费用支出,其中:培训费6,000元、劳务费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25.00元;(5)市场主体管理支出39,99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开展优化服务举措,深度推进政策宣传、服务、兑现“三进经营主体”等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24,999.50元、培训费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6)市场秩序执法支出373,28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等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87,960.00元、维修(护)费24,000元、培训费3,000元、专用材料费5,000元、被装购置费85,907.60元、梁劳务费1,600元、委托业务费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819.50元、专用设备购置23,000元;(7)质量基础58,7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等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26,963.00元、培训费3,000元、劳务费14,800.00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00元;(8)药品事务21,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样,组织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等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19,000.00元、培训费2,450.00元;(9)质量安全监管159,9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其中:差旅费24,976.00元、培训费5,000.00元和委托业务费130,000.00元;(10)食品安全监管1,086,6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开展全州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组织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县(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食品风险预警工作;开展许可现场审核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33,0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29,494.00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00.00元;(11)事业运行991,64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一是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奖励金908,906.00元,二是保障事业工作任务、公务活动正常运行等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82,735.10元,其中:办公费69,893.90元、工会经费12,673.20元和福利费168.00元;(1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28,339.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市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等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38,800.00元、专用材料费10,489.00元、委托业务费99,300.00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50.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调整工资津补贴、年度考核奖和乡村振兴抵边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二退休人员3人抚恤金等,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8,60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9%,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82,430.56元、职业年金791,215.28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8,340.00元和死亡抚恤726,617.6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退休3人,导致住房医疗保险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0,243.1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766,394.01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59,302.12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737,185.23元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361.7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退休3人,导致住房医疗保险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0,658.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退休3人,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决算为291,61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5.70元,增长0.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决算为278,881.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63%,完成年初预算的8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12,7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7%,完成年初预算的31.84%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1,118.30元,下降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64.00元,增长11.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64.00元,增长11.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支出决算为291,617.70,完成年初预算的7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5.70元,增长0.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0,决算为278,881.70,完成年初预算的87.1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12,736.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8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预算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大力加减一般性支出,精简和压缩了“三公”经费。具体为: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118.3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64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18.30,下降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64.00,增长11.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64元,增长11.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具体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确实有效控制车辆运维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工作成绩显著,特别是加油机专项整治方面尤为突出,到我州开展工作检查、技术指导和交流学习的相关单位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监督检查、调研、考核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对我州市场监管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和考核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3,312.07比上年减少36,900.43,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行政人员退休3人;二是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有关要求,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降低和减少了机关运行行政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管工作日常基本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846,520.50元,其中,流动资产1,002,539.62元,固定资产8,346,560.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13,756.6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8,460.3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313.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863.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450.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020.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020.2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414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局算公开表2025092206160268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