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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19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5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是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孤残儿童养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健全老年福利制度、儿童福利制度,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投资建设的社会福利机构,隶属于西双版纳州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是以收养全州境内孤弃儿童、城市“三无”老人,对托管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院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
2.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收养全州境内城市“三无老人”、弃婴、孤残儿童、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3.对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养、教并重;对残疾儿童养、治、教、康相结合,促使其健康成长。
4.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组织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其生活内容和增进身心健康。
5.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优质服务。
6.做好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工作,保障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老年部、儿童部、后勤部、医务部、院安办。所属单位0个(不含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党的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成效明显
为切实整顿和解决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院党支部制定了整顿实施方案,做到了目标明确、方向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整顿工作始终,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党课辅导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整顿期间,院党支部先后召开党员大会7次、支委会14次、党小组会24次、主题党日14次、爱国主义教育1次。三是强化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上好廉政党课。召开专题党课6次。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签订《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干部职工家庭助廉承诺书》65份。四是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谈心谈话,自我剖析,党支部与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65份。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整顿期间,局党组书记率督导组到我院检查督导整改工作2次,院纪律监督小组每月开展2次作风纪律检查监督。六是加强与优秀党支部的学习交流。为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党员思想觉悟与业务能力,院党支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交流学习3次。七是组建州社会福利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共有7名学员,开展学习活动2次。通过强化党的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福利机构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障机构安全运转,守好机构内老人和儿童的生命安全。一是年初制定印发《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与各部门签订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养老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对风险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管控缺失,查缺补漏,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认真开展国务院安委办西部片区第二督导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详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投入47.79万元对原有不能满足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设施进行拆除重建,建成了能满足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安排资金2.4万元,对8名操作员分3批次到昆明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培训和考试,共有5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书。目前,督查中发现的8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有关规定,对院内的消防车通道实行标志、标线标识管理。严格执行节假日和每日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及月安全生产集中巡查制度,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2024年,共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7次,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8次,灭火应急演练2次,地震避险知识培训2次,地震应急避险演练3次,微型消防站队员培训1次,微型消防站出动演练3次,电梯困人应急演练1次。四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院长负责制”,严把进货关,坚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流程,做好食品留样,确保老年人和儿童食品安全。同时,为老人和儿童定制了专属菜谱,早餐必备热牛奶和鸡蛋,正餐提供8菜一汤,做到一星期菜品不重样。五是全力做好登革防控,确保“一老一小”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含网格区)21次,预防登革热灭蚊药物喷洒37次,投放鼠药、滞留药物4.5公斤,清理清运各类垃圾10.5吨。
(三)优化养老机构环境,全力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候鸟驿站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根据自身实际和老年人需求特点,把管理体系优化和服务模式创新作为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养老服务品牌。一是制定出台本地服务收费标准,积极与州发改局对接,基本完成收费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调整方案意见征求,后续工作正有序推进。对《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短期入住老年人”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双人间每人每月按照1200元、单人间每人每月按照1500元标准执行,护理费每人每月按照150元标准执行。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2024年,共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53万元对院内公共区域、餐厅、老年人房间及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建设了“爱之家”、长寿廊、长青阁和乐花园等共享区域,加大实施美化亮化工程,修建了3个花园、安装了75盏路灯,现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生活和旅居环境,真正让外地老人体验到“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目前,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在院服务对象173人,其中:长住老人94人,“旅居老人”79人。狠抓职工技能培训,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安排两批次14人到上海市松江区社会福利院学习运营管理、医养结合服务等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失能、失智老人的生活照料护理,为下一步业务扩展做准备。组织相关专业培训,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共组织线上线下20多人次的相关专业培训,30多人次的相关业务培训。全年共撰写上报工作简报19期,对外新闻报道5期。
(四)细化儿童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精准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按照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10项措施等相关制度要求,为在院儿童提供“养、治、教、康”服务。强化教育服务,与相关教育部门联系,为新增入院儿童5人及时为学龄儿童办理入学手续。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开通医院绿色通道,为儿童提供必要的医疗康复支持。今年以来,外出就医门诊、体检294人/次;住院治疗18人/次。加强与专业康复中心对接,为在院儿童22人建立了康复方案,完成落户手续及社会保障卡6人。严格按照儿童的入院离院程序流程,办理接收新入院儿童9人,离院儿童共14人。二是加快推进我州残疾儿童分类集中养育工作,持续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民政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分类集中养育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措施。研究制定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残疾儿童分类集中养育移交方案初稿,预计2025年2月份完成移交。三是围绕“心怀感恩踔厉奋发”为主题,丰富在院儿童假期、生活、学习、娱乐等活动。2024年,儿童福部共组织开展冬令营、夏令营活动18次;以春节游园活动、泼水节、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端午节等重要节日为契机,组织儿童在院内开展活动4次、外出购物4次;邀请院外老师到院上心理健康教育课2次。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做好到院志愿者活动安排,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规范爱心捐赠相关流程,认真做好社会捐赠登记、定期公布工作,按照捐赠者意愿,做好入库入账工作。定期进行社会公布,公开对接收社会爱心捐赠的款项及物品(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186,452.22元,爱心捐款:33,600元)使用情况。
(五)优化医养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服务、医养康养等工作水平
进一步深化医养结合工作,不断完善健康体能评估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制定全面、科学、可操作的评估标准,从评估指标设计、生理机能测试、心理健康筛查、营养状况评估、日常活动能力、特殊需求识别、定期复评机制以及评估结果反馈与干预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入院老人提供全面、科学、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2024年,完成儿童体格检查共计69人次,老年人能力评估116人次,入住老年人常规体检78人次。进一步完善医务室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老人外出就诊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规范防疫物资的库存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及发放工作等。积极组织医护专业知识培训及健康知识讲座,涵盖养老护理、保育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老人儿童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季节性疾病的健康知识宣教、心理健康等主题,全年共组织培训20余次约900余人次参与。全力推进医养结合合作项目,探索医养服务新路径。目前,我院正与西双版纳林艳芳傣医堂医院有限公司对接商讨医养结合相关合作事宜,由于双方合作方式存在一定分歧,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建立便捷的转诊、会诊机制,与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院、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嘎栋卫生院等多家医院签署了医养结合协议,对突发危重疾病的老人,依托医院120急救点的优势,确保老人能得到及时抢救和转诊。同时,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1,895,219.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1,999.01元,占总收入的90.2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163,22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9.78%;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47,899.75元,增长1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7,763.75元,增长5.38%;事业收入增加800,136.00元,增长220.37%。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和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1,776,050.78元。其中:基本支出8,325,050.78元,占总支出的70.69%;项目支出3,451,000.00元,占总支出的29.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28,731.52元,增长11.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9,102.82元,增长6.65%;项目支出增加709,628.70元,增长25.8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25,050.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51,076.65元,占基本支出的87.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3,974.13元,占基本支出的12.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51,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儿童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564,000.00元,主要是院内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等支出;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866,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和运营补贴等;
3.孤残儿童一次性生活补助21,000.00元,主要用于儿童临时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65,99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59%。与上年相比减少988,302.45元,下降10.24%,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8,88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6%,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及孤残儿童生活费、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1,86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8%。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5,2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缴存金额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2,589.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88.58元,下降21.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1,409.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63%,完成年初预算的6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1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7%,完成年初预算的59.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68.58元,下降2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89.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88.58元,下降21.2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1,409.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决算数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68.58元,下降2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决算数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车辆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院内儿童就医、上学,老年人就医接送及公务派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养老及儿童相关工作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3,108,035.68元,其中,流动资产1,061,147.18元,固定资产2,046,888.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6,254.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2,92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9项,账面原值197,4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5,173.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8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294.0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7,728.4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1,328.4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