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财政局窗口>>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18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315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981年5月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承担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草案、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州政府规章的届时、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单行条例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联系西双版纳监狱。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拟定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立法科
3.行政复议和应诉一科
4.行政复议和应诉二科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6.戒毒工作指导科
7.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8.社区矫正管理科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1.律师工作管理科
另设:
1.政治部
2.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高效统筹,在全面依法治州上持续发力。
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约谈和法治督察,进一步精简优化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考评细则,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做好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勐腊县和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项目的先进典型经验宣传;联合召开涉外法治建设协作机制调研座谈会,探索解决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等涉外司法协作中的问题。二是持续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制定实施《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审议工作;完成《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草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草案)》审查及审议工作。持续做好西双版纳州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23—2025年)工作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4期,全州各级行政执法主体506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三批次,参加人数898人,通过率达93.87%。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集中评查350件行政执法案卷。完成2024年对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是抓实行政复议应诉。抓实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州行政复议机构新收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监督申请641件,其中:行政复议申请619件,行政复议监督申请22件(已办结),受理案件377件,办结案件317件,纠错案件77件,直接纠错率为24.29%。及时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村社活动46场次。加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畅通线上申请平台、“掌上复议”小程序申请渠道,提高办案质效,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已结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2件,应诉率100%;州本级经行政复议的行政应诉案件无败诉情况。
(二)坚持法治惠民,在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上持续发力。
一是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为枢纽,深度融合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一站式全覆盖服务模式。持续深化法律服务项目,提高企业“法治体检”质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全州已建成1个州级、3个县(市)级、3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73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重点场所、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共配置“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62台,安装“乡村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257个。二是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加强军人军属、农民工、老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71件;“12348”来电咨询和“面对面”来访咨询8943人/次。三是持续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全州公证执业区域一体化改革,西双版纳州勐泐公证处已完成改革,勐海、勐腊公证处有序推进。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西双版纳州勐泐公证处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景洪市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成立“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中心”、“驻景洪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全州公证机构受理公证事项6532件。四是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监管。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推动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实现执业场所、实验室建设、制度建设、执业活动、内部管理“五规范”。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司法鉴定2888件。五是深化律师行业服务效能。抓实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律师行业服务效能。全州31家律师事务所326名执业律师,办理各类案件7850件。抓好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89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共开展普法宣传112次、法律讲座71次,调解纠纷48件,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等法律服务739件(次)。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做到应设尽设,全州现有公职律师86名,新增32名,覆盖党政机关42家。六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应以省级相关行业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及部门权责清单为基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本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进行梳理汇总,逐项明确事项名称、执法类别、实施依据等要素,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完成清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基层基础提档,在提高依法治理效能上持续发力。
一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7个,占全州司法所的50%。2024年,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州司法局对2023—2024年度申请的7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同时,积极选配人员补充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2024年,州司法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印发《西双版纳州司法协理员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基层司法所已选聘司法协理员37人。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州、县、乡、村四级联动调处机制,现有调委会430个,调解员1587名,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受理矛盾纠纷8601件,调解成功7398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3.46亿元。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172次,发现矛盾纠纷1980件,预防矛盾纠纷127件。推广使用“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有效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采集难”、“统计难”、“取证难”、“录入难”等问题。三是提升安置帮教水平。抓好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涉邪线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和化解风险能力。州、县、乡层层落实信息化日核查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重点对“三类十八种”重点人员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严防脱管失控。完善矫正对象电子档案和生物特征库数据,实现线上线下融合贯通。州数据完整率100%,数据录入率100%。五是持续巩固戒毒工作。优化“一州一策”收治机制,巩固“12345”收治措施,严格执行“应收尽收”。大力推广“一体两翼”建设,先后建立嘎洒街道办、勐旺乡、景哈乡、勐遮镇、勐腊镇5个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实现全州“一体两翼”试点建设全覆盖。六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扩面提质,全州现有“法律明白人”2324名,实现了每个村(社区)至少6名“法律明白人”目标;推进2个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2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及其他在建项目的建设。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及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活动。全州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7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4.1万余人次;“西双版纳普法”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司法行政”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普法信息3800条。
(四)坚持队伍形象提升,在锻造司法行政铁军上持续发力。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西双版纳州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任务分工方案》《2024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4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着力办好流动、远程、固定、指尖“四个课堂”,实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切实筑牢理论基础。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建立“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以“司想者”大讲堂为依托,全面推行“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教育”干部教育学习新模式,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20次。三是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评比表彰工作,评选出先进集体36个、先进个人85人。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党纪学习教育、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1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完成新一轮干部职工廉政风险点排查,46名干部职工分别填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五是强化宣传学习。开展司法行政领域模范典型宣传学习活动,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2024年以来,先后涌现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董杰羽、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张丽丽等一批先进个人。及时挖掘整理报送推介先进事迹,撰写《平凡岗位上不平凡的她》《行政复议领域的“多面手”》等多篇先进事迹材料,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提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818544.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64544.88元,占总收入的99.0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4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7641.70元,下降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7641.70元,下降1.18%。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820455.67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4775.59元,占总支出的76.07%;项目支出3785680.08元,占总支出的23.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8730.91元,下降1.18%。其中:项目支出减少312712.35元,下降7.63%。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4775.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73879.47元,占基本支出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0896.12元,占基本支出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5680.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4年非涉密项目9个,支出778753.17元,其余为涉密项目支出。2024年非涉密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普法宣传工作经费
2024年度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0元,用于印刷普法宣传资料80000.00元、委托报社开设法治宣传专栏50000.00元、新媒体账号运维费30000.00元、制作更新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栏30000.00元、购置普法宣传用品10000.00元。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傣历新年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利用嘎汤帕、特懋克、傣历新年节、盘王节等民族节庆,用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文字开展普法活动,依托“在线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全州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学习。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深化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工作经费
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工作经费支出94000.00元,用考务人员劳务费支出94000.00元。2024年内举办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西双版纳考区主观题、客观题考试2场,共800名考生报名参考,考试分两天两个批次进行。2024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批次发放证书67份,实现全州法律资格职业证持有人员越来越广。
3.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202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89679.50元,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差旅费26757.50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62922.00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工作,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业务培训;研究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与对外交流。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经费
2024年度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经费支出71573.67元,用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32073.67元、行政执法考试考务费2000.00、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委托业务费37500.00元。2024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组织全州行政执法考试三次,共有898人参考,组织全州60个重点执法部门76人参加案卷评查培训并集中评查100件行政执法案卷。通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5.法律援助工作经费
202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出57100.00元,用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值班劳务费57100.00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指派律师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各类法律服务工作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其他场所参与法律咨询。
6.工作经费
2024年度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用于日常办公耗材费13000.00元、委托第三方开展资产清查费用37000.00元。经费用于司法行政一般管理事务支出,有效助力了2024年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运转。
7.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
2024年度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支出38000.00元,用于行政复议案件法律咨询费10000.00元、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代理劳务费28000.00元。2024年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繁简分流”、听取当事人意见、实地调查、听证等审理规定,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发挥智囊团的智库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被诉一审案件2件,无败诉案件。深化府院联动,召开工作会商会,个案研讨会,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
8.人民监督员工作项目经费
2024年度人民监督员工作项目经费支出24400.00元,用于订购人民监督员能力提升专业学习用书10800.00元、人民监督员履职劳务费13600.00元。2024年共抽选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34人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形成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和促进了司法公正。
9.上海松江区司法局与版纳州司法局协作工作项目经费
2024年度上海松江区司法局与版纳州司法局协作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54000.00元,用于培训费154000.00元。2024年内上海松江区司法局拨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154000.00元对口帮扶资金,用于法治建设业务专题培训。单位组织我州部分行政执法暨法治建设业务工作人员到上海开展了为期7天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业务骨干人员“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等要求落实到依法行政当中,不断提高全州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64544.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减少187641.70元,下降1.18%,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44860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7%,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7%。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项目如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种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不含年内收到的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501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完成年初预算的90.1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单位配套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调出1人,2024年内在职转退休1人,两人2024年养老、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纳入了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119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调出1人,2024年内在职转退休1人,两人2024年医疗缴费支出纳入了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97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调出1人,2024年内在职转退休1人,两人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纳入了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决算为7302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836.32元,下降40.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65629.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87%,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13%,完成年初预算的37.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836.32元,下降4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302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836.32元,下降40.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65629.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控接待陪同人数,严把接待标准,认真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调度使用公车,高度重视公务用车日常管护和保养,严格费用支出审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836.32元,下降4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修理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我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购置车辆0辆。2024年我单位无车辆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方面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全省司法系统业务检查调研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以及州内两县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往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任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0896.12元,比上年增加45841.13元,增长5.62%,增长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支出增加及职务变动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94758.5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11.01%;水费支出6275.7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73%;电费支出58242.89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6.77%;物业管理费支出48113.7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5.59%;维修(护)费支出5367.5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62%;租赁费支出12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1.39%;培训费支出4515.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52%;公务接待费支出74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86%;被装购置费支出2879.46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33%;劳务费支出1190.61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14%;工会经费支出125105.76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14.53%;福利费支出1152.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13%;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7155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54.7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5.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1.90%;办公设备购置6000.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7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资产总额22864010.73元,其中,流动资产26798.23元,固定资产18809308.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19809.35元(净值),其他资产8095.0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1386.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7372.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394.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244.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244.2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244.2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