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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2-21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34800300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5〕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港务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西编发〔2022〕33号)及《西双版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港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编发〔2011〕11号),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港务局、航务管理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运输和港口、码头管理、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贯彻国、省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航行安全保障、防止船舶污染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全州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港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港口设施保护、港口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为码头、锚地航运畅通提供安全保障。
3.负责港口工程项目的审核、编报、送审以及批准后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
4.负责对单位和个人设立港埠企业、港口服务性企业和从事港口经营性业务申请的审批或报批工作;负责港口码头规费征收和价格票证管理;负责运输票据的管理工作和水路客货运价的管理;负责对港口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贵重货物或危险货物装卸泊位、仓库、堆场进行划定及管理,对港口经营性业务的价格、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港口非营业性业务进行统计管理。
5.负责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工作。监督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和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实施水上安全监督检查。
6.负责船舶、水上设施检验、发证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船舶进出港口签证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船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船员证件的管理工作;办理三、四等船舶驾驶员、轮机员以及五等船舶(含挂桨机船)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水路个体经营者从业资格的培训组织工作;负责运政、航道、港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7.负责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并对各县(市)开展此项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审核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的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辖区航行通(警)告。
8.组织拟订水路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和运力投放额度;根据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水路运输业户和运输服务业户的筹建、开停业、线路开辟及停靠站(点)等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制定乡镇船舶修造厂(点)规划、布局,维护修造船市场秩序。
9.负责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负责跨县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的市场准入管理,组织发放、审验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业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水路客货运输质量管理工作,协调各种水运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口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查处客、货运输质量事故和重大违法案件。
10.组织、指挥对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物资的优先作业和紧急情况下的疏港工作;负责通航水域航行保障工作,监督航标的设置和维护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的使用;负责水上搜寻救助工作。
11.负责运输、港口、航道统计数据、情况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对水路运输情况、港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发布信息;航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可行性前期工作的审查,负责提出航道维护、改造的建设计划,做好航道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管理工作;维护好航道的畅通。
12.负责港务、海事、航务管理、企业生产经验交流、总结、推广、表彰工作,组织地方海事系统发展计划的实施;负责本单位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海事统计工作。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码头管理科(关累码头管理处)、船舶检验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多措并举,水运经济指标总体稳定。全州累计完成旅客运输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为132.67万人和2201.14万人公里,同比下降8.59%和10.02%;累计完成水路货物运输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为25.18万吨和4279.21万吨公里,同比增长42.16%和19.19%;累计完成水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为5060.87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5.08%。
2.提速水运项目,服务综合交通建设。一是推动实施西双版纳州《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和《关累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审批云南交通便民码头(勐海野谷塘)项目初步设计和水路公铁联运关累港口岸综合码头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建设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353.5米。二是持续推进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项目,正在实施生态航道工程和配套码头建设,航道整治已进入收尾阶段。1-10月版纳段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6亿元,开工至今累计完成投资13.62亿元(原批复总投资15.87亿元,现因生态航道变更后总投资为13.61亿元,投资完成比例为100%)。三是景洪港口岸水运基础设施(勐罕作业区、景洪综合锚地)及查验设施建设项目和关累港口岸综合码头及新边民互市场所(查验货场)项目压茬推进,关累港项目已组建云南交投关累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加快推进初步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现场已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复勘、清表等三通一平工作,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融资建设模式基本形成;景洪港项目目前景洪市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并确定景洪市综合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景洪港项目政府出资代表,正筹备组建项目公司组建工作。四是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西双版纳州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实质性推进,已完成项目提级论证,正推进施工图编制和组卷上报争取交通运输部资金支持。五是澜沧江·湄公河对外开放水域景洪综合锚地项目已完成工可编制,拟采取投融资建设模式推动建设。六是景洪永航旅游码头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于2024年10月通过图纸审查,正督促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变更,加快施工条件准备和组织开工建设。
3.坚持标本兼治,保障安全形势稳定。一是筑牢安全根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落实全州水路交通汛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二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国内航行船舶船员实操能力、内河船舶配员、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等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互联网+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教育不缺位。三是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加强行业检查指导和应急值守,紧盯春节、泼水节、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和雨季汛期重点时段安全防范要求,推送水流量条变化信息200余条,对重点水域船舶开展联合检查,出艇16次,巡航里程641.7公里,共现场检查船舶827艘次、深入渡口、码头、港口专项检查49次,检查航运企业124家次,排查安全隐患问题110个,均完成整改。四是提升应急能力。制定印发《2024年水上搜救应急工作要点》,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圆满完成泼水节龙舟赛活动期间水上安保应急救援任务、五一和国庆重点时段水上安保任务。
4.聚焦低碳环保,推动绿色航运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绿色水运发展要求,行业绿色发展得到巩固,景洪港等重要港口保持“零排放”治理成果,船E行系统应用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岸电监管信息化系统联网开通,形成景洪电站库区船舶进入和淘汰管理制度化文件。1-10月重要港口船舶使用岸电127492千瓦时;累计接收转运处置船舶生活垃圾82.743吨、船舶污水1237.9立方米、转运处置率达100%。二是绿美港口建设成效初显。完成景洪港绿化面积6800平方米,完成率100%,投入资金26万元。完成关累港绿化面积4292平方米,完成率358%,投入资金120万元。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制定《西双版纳州港务局2024年河长制工作计划》,作为联系部门陪同州级河长巡河3次,通过压实责任、加大宣传、严格管控等多措施维护水资源,守护绿水更绿,河道更清。四是积极推进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工作。以优化运输结构、推进标准化绿色化发展为导向,准确把握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申报与审核程序等相关政策要求,引导企业优化运输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力,上报淘汰老旧船舶1艘。
5.聚焦提质增效,抓实抓细行业管理。一是加强营运船舶管理。核查运输企业16家、营运船舶104艘,对未通过核查的2家企业、未满足营运条件5艘船舶下达整改通知,已完成整改1家;注销营运船舶18艘;完成辖区登记船舶商船法定检验193艘次,对126艘船舶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发现问题473个,已完成整改416个;对10艘上墩船舶现场检验3次,出具船底外部检查检验报告49份;二是根据《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做好全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业务范围核定工作的通知》(云海监便〔2024〕39号)文件要求,修订上报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业务范围。三是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从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准入清单、规范审查标准等方面入手,完善行政审批流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聚焦海事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线上审核,远程指导线上办证,推行船员证书州内跨区域办理、远程申报、海事通APP推广使用,持续深化船员“口袋工程”工作推进,切实解决船员、船舶所有人异地换证等问题,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72件。四是进一步把完善水运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水运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港口、企业、船舶、人员等四个方面,将诚信价值贯穿再执法工作实践当中,对辖区8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信息录入,共出动执法人员557人次,巡航669.7公里,严厉打击“船舶配员不足”、“船舶未正确报告进出港信息”等违法行为,现场纠正违章行为1次、船舶未正确报告进出港信息违法行为1件,以首违不罚方式对船舶驾驶员及隶属航运公司进行警告教育,对登记不符合航行要求的5艘船舶进行停航整改,通过“交通综合执法监管系统”录入检查数据5件;按照“双公示”要求,在信用平台上录入行政许可24条、行政处罚案件1条,录入法人承诺践诺信息1条,船舶信息7条、行政确认信息6条。五是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检查计划5项(一般情形3项,特殊情形2项),检查经营主体数38家(一般情形36家,特殊情形2家)。
6.坚持严实并进,加强海事队伍建设。一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决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州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推动地方海事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学习任务,参加州交通运输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开展党规党纪学习18次,研讨2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推动“清廉云南”十大行为建设为抓手,以严和实的态度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将廉政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心,年内3次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召开全州水运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压实水运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9份,深化落实党风廉政考核反馈意见和纪委监委监察建议书整改,配合上级内部财务审计,构建支部和行政同责、层层重责任、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做到上级有要求,部门有行动。四是抓紧抓实基层党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圆满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夯实党建组织基础,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主动融入“清廉交通 开路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清廉海事”创建。五是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工作。对省委巡视反馈1项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对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回头看”巡察反馈涉及州地方海事局5个方面6个问题,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要求,已完成问题整改2项,正在推进整改4项。已完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反馈意见2项整改工作。六是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养,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抓实平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激励、监督作用,年内提拔副科级干部1人,职级晋升1人,选派2名干部到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中学习锻炼,其中驻外招商1人,乡村振兴1人。七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围绕“我们的节日”等开展工会活动,认真落实登革热疫情防控、创文创卫整治行动及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71批次291人次。八是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挂联责任,每季度进村开展一次走访,协助指导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帮助甜龙竹、香椿等农特产品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17名(含参公17名)。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3.16万元,增长19.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5年新增景洪港港区维护管养和应急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9.7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3.16万元,增长19.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5年新增景洪港港区维护管养和应急专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9.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5万元,增长2.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部分人员职级晋升,人员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0.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万元,增长1085.1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景洪港港区维护管养和应急专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纳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缴纳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275.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度机构运行所需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港港区维护管养和应急维修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海事管理9.8万元,主要用于水上安全管理保障经费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船舶检验0.2万元,主要用于水上安全管理保障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4.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5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7.58%,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1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提升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性能,加强船员安全培训和执法监管力度,提高应急响应和搜救能力,促进我州地方海事部门信息共享和技术升级,推动澜沧江水域清洁,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保障水运安全,促进水运发展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41.80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3.26%,增加的原因:一是工会经费增加;二是2025年公用经费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减少,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资产总额1339.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14万元,固定资产1137.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3.05万元,其他资产4.3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2.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5.0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6.71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125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6.71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海事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20090533274.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348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