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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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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制定和颁布我州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
6个专门委员会: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5个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和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个办事机构: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
所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宣传与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党的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等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切实增强学深悟透、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严格执行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3.体现党的主张意志。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委工作要求,保障和推动全州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等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权,确保组织的主张和意图顺利实现。
4.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好国家宪法日活动,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涉及改革发展、民生福祉等重点领域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5.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丰富立法形式,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民族立法与地方立法同推进、内容与形式相统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确保我州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深化开门立法,不断拓展大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
6.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机制,统筹推进立法重点工作任务,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选题、协调、起草、审议把关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专工委作用,依法履职尽责,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在法规草案审议修改中积极研究采纳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7.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落实“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要求,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目标,紧盯“一城两区”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注重“小切口”,突出有特色,编制好、落实好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经济、社会、生态和法治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条例修订工作。持续开展“立法回头看”。
8.助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和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支持政府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围绕全州重点产业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助推重点产业发展。紧盯深化“放管服”改革,听取和审议全州政务服务管理情况报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9.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常态化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常态化落实河(湖)长制督查责任,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对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职责。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监督工作,共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10.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围绕教育教学、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边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登革热疫情防治、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落实等方面监督工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不断优化,推动民生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11.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围绕民族团结、宗教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巩固和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12.聚力平安西双版纳建设。围绕公安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助推全州公安和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13.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充分发挥各种法定监督形式的特点优势,强化监督协同,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叠加集成效应。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延伸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落实相关工作责任,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4.全面深化拓展“双联”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代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惠及民生。
15.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引导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监督。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宣传报道。
16.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搭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用好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定期向代表发送相关资料等形式,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时间保障、待遇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7.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协调有关部门与代表充分沟通,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质量。健全完善“常委会统一负责、承办单位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督办责任。通过联合调研、开展面商、审议建议办理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专工委跟踪督办等方式,促进建议办理提质增效。推动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坚持对人大代表反馈基本满意的建议开展“回头看”,力求每件代表建议都得到满意答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工勤人员编制7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 离休4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20.01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15.94万元,增长48.67%,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净增10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五险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0.01万元;三是结余结转收入较上年增加202.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1.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8.5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2.7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8.59万元(本级财力1,658.5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595.93万元,增长47.09%,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净增10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五险较上年增加;二是结余结转收入较上年增加202.7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1.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861.38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20.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5.94万元,增长48.67%,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净增10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五险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0.01万元;三是结余结转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202.7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47万元,项目支出282.9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95.93万元,增长47.0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8.4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69.42万元,增长30.0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较上年净增10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五险较上年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8%,比2022年预算增加344.52万元,增长32.0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较上年净增10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五险较上年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37%,比2022年预算增加14.46万元,增长9.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较上年净增10人,相应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5%,比2022年预算增加4.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强边固防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50%,比2022年预算增加6.44万元,增长412.8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9个,安排282.92万元,如人大代表活动、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会议表决系统建设、代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人大宣传工作、政务协同办公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246.52万元,增长677.25%,增加的原因:一是非同级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0.01万元;二是结余结转收入较上年增加202.79万元;三是较上年新纳入2个预算项目。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108.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宣传、视察、调研、政务协同办公等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02.7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49.1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事业运行35.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物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会议表决系统建设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特需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开支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7.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4.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单位医疗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8.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5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9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6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0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印刷费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手续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差旅费4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万元,项目支出22.50万元)。
维修(护)费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6.23万元)。
租赁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会议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1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17.71万元)。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委托业务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8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8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万元,项目支出6.2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24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3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130.91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3.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20.01万元。增加20.01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云南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省人大办公厅拨入全国代表和省代表活动经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91.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开支。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6.44万元,增长412.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室提升改造,2023年需采购会议桌椅。(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下降3.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万元,较2022年减少0.70万元,下降7.22%,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的工作计划与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00万元,较2022年减少0.40万元,下降2.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2.0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与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重点项目1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个,涉及金额120.1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20.12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20.1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人大代表活动,共需要经费120.12万元(其中:州本级29.12万元,对下专项转移支付91.00万元)。州本级29.1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代表培训,无工资收入的代表务工补贴,代表执法检查调研等开支;为支持和保障2023年的全州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工作顺利开展,下拨91.00万元(其中:景洪市人大常委会38.50万元,勐海县人大常委会31.50万元,勐腊县人大常委会21.0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71.09万元,比上年增加18.29万元,增长11.97%,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净增7人,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宣传与信息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2.61万元,比上年增加2.61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净增3人,相应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2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12万元,固定资产99.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受托代理资产4.94万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73万元,受托代理资产增加4.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