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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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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以及周围关于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代政府拟订政策性文件及各项实施细则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州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拟定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本州彩票管理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州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州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州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9.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州和州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定州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开展财政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
1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工作;承担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14.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奖惩,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对县市国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运行情况。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配合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负责州人民政府与驻州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州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服务西双版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西双版纳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
16.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涉外金融科、资产管理科、会计科、监督评价科、科技信息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科、国有企业基础管理科、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金融一科、金融二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所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本级。参公单位1个: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事业单位1个: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州财税信息共享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度,财政、国资、金融部门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和保障能力,促进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会议精神,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加大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支持打造产业集群,支持大力发展“七个产业”,大幅提升产业附加值。树立“招商引资”与“引进新税源”并重理念,持续支持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厚植财源建设,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2.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保障全州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按照“应收尽收,应减尽减”的原则,持续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推进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和指标开发,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在保障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加大专项债券争取力度,加大重大项目保障能力。加大对上请示、汇报、争取力度,不断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争取成效,推动财力下沉,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撬动社会投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扩大产能。持续推进政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极大对小微企业、七个产业、绿色发展等领域支出力度,提高市场主体信贷获得能力,扩大有效投资。
3.紧扣民生短板弱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紧迫的民生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盯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在乎、最紧迫的民生短板弱项,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加快解决中心城区“入园难”“大班额”问题,促进两年内全面实现“三岁入园,六岁入学”目标任务。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三医联动”,提升县域医共体层次水平,支持打造澜湄次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让老百姓看病就医更方便、更舒心、更省钱。持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持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对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
4.持续保障农业农村投入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持续贯彻落实“四个不摘”政策,继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实际用于农业农村领域支出不低于8%。支持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加大强边固防支持力度,加大产业投入,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基层堡垒作用。持续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效,支持促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5.聚焦“生态立州”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州委“生态立州”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深化环境综合治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五大行动”,把热带雨林的天然优势、地理优势、环境优势转化为西双版纳发展优势、经济优势。支持推进城乡绿美行动,聚焦九大重点任务,加强雨林城市、雨林廊道、雨林村庄涉及,不断扩大绿面、增加绿量、提升绿质。支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6.坚持树牢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工作措施巩固安全防线。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对基层财政运行监督和指导,防范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以及县级“三保”风险。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测算评估各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加强监测预警,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债务风险管控和化债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与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挂钩,引导督促各地科学合理举债、用债、偿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统筹推进地方金融风险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7.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成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运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为完善重大财政支出政策提供有效参考,构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构建协调有效财政运行机制,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链条整合预算管理业务,推进财政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推动财政数据分析精准高效,切实提高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8.加快推进改革任务落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目标,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全面规范和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9.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服务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力推进金融支持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确保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持续加强协调服务力度,坚持政银企对接工作制度,持续收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导辖区金融机构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10.深化管党治党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握核心要义,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财政、国资、金融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开展“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持续深化“两个革命”和“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提升机关效能。坚持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效率、重实绩、重公认和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英雄、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名,其中:行政编制56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37名(含参公)。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8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2.80万元,增长16.6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会计系列考试考务等特定项目类3个;财政信息化项目经费同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85.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81.2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4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1.24万元(本级财力1960.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87.26万元,增长16.9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会计系列考试考务等特定项目类3个;财政信息化项目经费同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5.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985.7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7.26万元,增长16.9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会计系列考试考务等特定项目类3个;财政信息化项目经费同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24万元,项目支出223.4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7.26万元,增长16.91%。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2.2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6.90万元,增长8.4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整,导致工资、社保等支出增加;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增加安家补贴经费预算。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4%,比2022年预算增加86.79万元,增长6.1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整,导致工资、社保等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45%,比2022年预算减少7.14万元,下降3.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66%,比2022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1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招录党政储备人才2名,辞职1名,本年安家补贴净增2.4万元。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5%,比2022年预算减少0.73万元,下降47.7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多项资产配置数量已达到上限,本年购置计划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5个,安排223.46万元,如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年度财务审计专项经费、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财政信息化项目经费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150.46万元,增长206.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会计系列考试考务等特定项目类3个;财政信息化项目经费同比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145.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129.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8.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6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6.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经费支出。
11.金融支出—其他金融支出—其他金融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工作。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会计系列考试考务工作。
13.商业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支出—其他涉外发展支出4.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年度财务审计专项经费。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1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州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4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9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9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水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18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万元,项目支出172.60元)
租赁费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工会经费1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7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励金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6.4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4.8万元,下降20.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计划购置的计算机软件较上年便宜。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90万元,较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50万元,较2022年增加1万元,增长4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10人次。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本年疫情形势缓和,我单位预计前往缅甸、老挝开展的罂粟替代种植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10万元,较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68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30万元,较2022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节能环保理念,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79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财政信息化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7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全州预算单位开展日常工作以及全州财政数据的安全保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重要财政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的保障。业务系统包括全州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一体化(包括预算编制端、预算执行端电子支付、财务核算系统)、部门结算、差旅报销电子凭证、财税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政采云、政府债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本年度经费保障中央和省级有关财政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州财政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预算单位经费正常支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到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84.85万元,比上年减少13.61万元,下降6.85%,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压减预算支出,导致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17.77万元,比上年增加6.21万元,增长53.72%,增加的原因是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通过引进党政储备人才2人、公开招考1人、考核直聘1人,净增4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资产总额1709.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2万元,固定资产1400.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86.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05万元,无形资产减少58.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49.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0222104723161.xls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