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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03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318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以及周围关于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文件、代政府拟订政策性文件及各项实施细则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州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拟定涉及财政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本州彩票管理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
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州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集中履行州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州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汇总编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州和州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参与拟定州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开展财政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贷(赠)款。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代理记账工作;承担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奖惩,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对县市国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运行情况。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配合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负责州人民政府与驻州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州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服务西双版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西双版纳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
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好“两个维护”,把政治建设贯穿于财政、国资、金融工作始终。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学习、重部署、抓落实,以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保障全州高质量发展。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方式。充分运用好党组(委)第一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平台,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州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等,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全年度党组(委)第一专题集中学习议题52个,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把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与财政国资金融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党组(委)第一时间就党史学习教育、强边固防、乡村振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一城两区”建设等重大决策研究部署,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把政治建设落实到工作安排部署上,深入推进知信行合一,确保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在财政、国资、金融领域落地见效。把效率意识作为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五个表率”为指导,以建设“四个财政”为目标,以“讲政治、精业务、敢担当、守纪律、强服务、勇创新、重团结”七个方面为总抓手,迅速高效抓落实、改革创新抓落实、讲究方法抓落实、凝心聚力抓落实,埋头苦干,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破题破局、突围奋进,为西双版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支撑。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和保障全州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把保障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作为政治责任,统筹财政资金7.07亿元,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支出需求,全力以赴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将新冠病毒疫苗经费1.02亿元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提前完成疫苗经费保障任务。统筹财政资金8.4亿元保障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采取融资贷款的方式筹集融资贷款4.4亿元,深入推进224个抵边联防所、795.27公里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物理阻拦设施和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前后端、边民互市通道检查室建设等,为快时效、高质量建成边境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作出财政、国资、金融新贡献。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收支增幅跃入第一梯队。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精准指导各县(市)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财政收支管理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3亿元,同比增长12.4%,收入增幅全省州(市)排名第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4亿元,同比增长7.6%,支出增幅全省州市排名第1。一是强化收入征管。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改革工作,建立部门协同配合、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主体税种和地方小税种增长较快,全州14个税种10增4减。深入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全州非税收入累计增收2.5亿元,增长20.5%。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投资和市场经济主体发展。州级统筹0.5亿元带动各县(市)安排0.9亿元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有力促进了重大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安排0.3亿元推进招商引资、建筑业持续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总部经济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工作。三是深入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应对新冠疫情增值税减免政策,促进增值税减征0.9亿元、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7亿元、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征0.6亿元等,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不断降低。
(三)凝心聚力谋划发展,着力保障“一城两区”建设稳步推进。坚持财服从、服务于政,把“一城两区”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落脚点。投入财政资金2.28亿元,推动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提升中老铁路经济带、合作区围网项目、口岸建设等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推进磨憨铁路口岸开设出境免税店,沿边开放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围绕破解“人象冲突”难题,投入0.7亿元开展亚洲象就地保护与管护体系建设、栖息地恢复改造和建设食源地、防象避象工程建设、监测预警、社区宣教等,支持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投入1亿元推进景洪市澜沧江沿岸景城融合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建设,景城融合目标进入项目具体化阶段。景洪市大渡岗普洱茶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成功发行1亿元专项债券,田园综合体建设迈出第一步。持续推进国家级绿色橡胶全产业链基地建设,新型浓缩乳胶深加工综合开发浓缩乳胶项目陆续上马。支持推进普洱茶加工交易中心和茶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勐海县连续两年获得“一县一业”奖励资金0.3亿元。投入1亿元支持勐海县勐巴拉雨林特色小镇建设,累计已投入2.6亿元,努力将勐巴拉雨林特色小镇建设成为西双版纳州特色小镇创建的标杆与引领。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021年全州共争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4.1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较上年增加11.27亿元,较上年增长36.39%,增速全省排位第5。为“一城两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有效拉动投资增长,有效促进全州经济稳增长和“六稳”“六保”落实。
(四)夯实民生保障基础,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全州民生支出106.5亿元,占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9%,民生支出总量同比增加6.3亿元,同比增长6.3%。一是多措并举兜住“三保”底线,严格审核“三保”预算编制,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切实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实施财力临时救助计划,对县(市)提供1.6亿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切实帮助县(市)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加大投入兜牢民生保障。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亿元,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支出23.2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城镇新增就业12193人,创业带动就业4508人。扶持创业1521人,带动就业4227人。三是持续补齐民生短板,全面提高小康水平。完成教育领域支出25.8亿元,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责任,巩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完成卫生健康支出24.6亿元,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完成住房保障支出4.1亿元,大力支持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四是延续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21年整合涉农资金3.47亿元,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资金5.2亿元。五是贯彻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投入惠民惠农资金1.82亿元,提高群众财政性补贴收入。六是是完成节能环保支出2.12亿元,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作,森林覆盖率由80.79%提高到81.34%。
(五)持续深化财税改革,综合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一是规范政府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加强四本预算间统筹衔接。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实现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执行的有效控制。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21〕5号文件以及省财政厅出台的系列配套措施要求,紧扣省级分享税收收入增量管理、建立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工作机制等政策,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四是深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成公共文化、科技、应急救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的现代化财政制度。五是推进账户管理电子化工作,实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电子化管理,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备案由线下转为线上操作。六是巩固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成果。2021年1-10月全州通过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平台审批出差申请69258次,出差144792人次,报销单数59287单,共报销差旅费金额0.46亿元。
(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落实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实时监控掌握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履行偿债责任,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强化风险管理,持续做好风险评估及预警,严格规范隐性债务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往来款清理消化力度,从严控制新增暂付款项规模,积极开展暂存暂付款项清理消化工作,1-11月,清理消化暂付性款项1亿元,暂存性款项2.66亿元。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压实风险防控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凝聚全州工作合力。
(七)聚焦聚力国企优势,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聚焦国企改革六大目标任务,一企一策制定改革措施,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资监管体制初显成效,持续整合州属企业并入绿洲国投集团,截至11月末,31户州属国有企业中已并入集团18户,其余均在按照改革步骤推进和注销,整合重组后的集团资产总额89.24亿元。国有经济布局不断优化,完成州级行政事业117家单位土地、房屋等大宗资产、资源的统计摸底,对851条资产信息逐一甄别,达到移交集团经营管理的有20宗,不断提高经营性资产利用效率。交警支队监管的11户企业已完成清产核资,住建、交通、水利部门监管的检测设计企业正在进行清产核资等工作。逐步培育二三级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健全,制定系列制度,大力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等制度,完善市场化薪酬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在薪酬体系中的运用,开展州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八)全面提高金融效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经济能力,推进政银企合作,帮助企业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推进国开行、太平洋保险、农业银行、红塔银行、工商银行与州政府签订“十四五”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红塔银行在我州落户。搭建工作专班,建立定期分析研究和通报机制,加大金融机构协调服务力度,引导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配置投放,截至11月末,全州存贷比77.64%,位列全省第11位,较年初提升两位,增长6.01个百分点,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1371.37亿元,增速位列全省第4。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免除反担保,开设绿色审批通道,简化项目审批流程,落实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优惠政策,截至11月末,担保公司在保户数6143户,在保余额19.91亿元。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铁军,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强化政治建设,锻造财政铁军。提高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七个机关”建设,把政令畅通作为政治机关建设的重要保障,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贯彻落实就跟进到哪里,把政令当做军令,军令如山倒,以“没有借口、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体现到政治机关建设各环节。
(二)强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坚持学以铸魂、学以提能、学以致用,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政治敏感性、分析研判力,为全州财政、国资、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
(三)强化制度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联动、一体发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班子内部自我监督,落实好“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始终坚持筑牢廉洁底线,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法律意识,建立警示教育“10个1”工作机制,聚焦重要业务、关注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把纠治“四风”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努力推动解决工作服务对象、基层单位和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良好作风确保政治任务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有效落实。
(四)强化基层党建,凝聚党组织力量。以建设五强五带模范机关为契机,成功创建景洪市文明单位、景洪市卫生先进单位和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小组。形式丰富多样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到强边固防一线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活动,主动在全省16个地州、省财政厅、国资委寻标对标工作任务23项,不断提升服务力,真正把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扎实推进基础党务信息化和支部信息系统的子系统管理维护,广泛运用“云岭先锋”APP,实现通知发布、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积分评定、“双报到双服务”工作等全程记录,实现党务工作的高效化。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坚持从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出发选干部、用干部,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把政治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牢固树立选人用人上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着力提高“七种能力”,“育强”上下功夫,把牢事业为上这个“风向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真正让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
2021年度,共完成选拔任用干部和职级职务晋升人员12人次,其中:提拔使用实职科级干部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6名;中共党员6人、妇女干部7人),完成了1名四级调研员职级职务晋升工作。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涉及正科1人次,副科2人次;从州级单位调入1人、公务员遴选4名基层干部。通过内部轮岗、选拔使用、遴选选调等措施,使财政机关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提高财政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水平。
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扎实推进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西双版纳州问题中有关财政方面、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西双版纳州反馈意见涉及西双版纳州问题中有关财政方面、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涉及版纳州问题及涉及州财政局问题、省委第一专项监督检查组对西双版纳州委落实巡视整改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涉及财政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局党组会定期研究整改事项,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涉及18项问题,其中:牵头4项,配合14项。各项问题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同时,承接上级单位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巩固效果。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一些问题。财政收支平衡矛盾依然突出,财政管理水平、地方政府债务管控还有待加强,财政偿债压力大,债务风险依然严峻的形势。我们将在下阶段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树牢“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坚定意识,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度融入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财税政策制定、预算收支安排、干部队伍建设等各方面。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根本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夯实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机制制度、实化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增强斗争意志和斗争本领,统筹推进模范机关和清廉机关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以保障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为责任,构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体系。始终坚持把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作为财政保障的第一责任,作为第一优先支出顺序。全力支持和保障集中隔离场所、定点救治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转,保障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加强人员和物资储备,提高预防和救治能力。全力支持建成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防控网。加强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维护管理资金测算,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疫情防控资金效益。
(三)以财政收支管理为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统筹处理好财政收入量和质的关系,增强财政增收可持续性,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继续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普惠的营商环境。把握好“十四五”间改革红利,对上积极争取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对下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调动各方面加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加强财政政策资金的系统集成、协调配合,统筹把握好各类政策资金的重点、力度和节奏,把有限的财政资源集聚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继续用好管好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管得严、放的活、用的准,充分发挥财政效益。
(四)以兜牢民生保障为重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和获得感。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全力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支持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和体育等民生领域建设。强化稳岗就业,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从2022年起州级财政统筹安排2000万元,支持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不断补齐教育短板。支持公共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建设,高质量实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补助制度,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支持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支持宣传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加大产业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亮点,支持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行动”,支持推动西双版纳热带雨林暨亚洲象国家公园、澜沧江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保护示范建设,支持实施雨林回归行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能力。支持推进全国碳中和示范区和国家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力度,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两污”治理投入,支持和推进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六)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主线,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21〕5号以及省财政厅出台的系列配套措施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引导带动作用。更加注重向内挖潜,建好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把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的制度规则内置于系统设计之中,以提升预算能力为核心,围绕资源配置、财力统筹、协同管理等重点突破,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牵引带动政府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不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支出标准建设,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该花的钱真正花好。注重统筹发展和守牢底线,加强对各种风险源、风险点的动态监测,尤其是严格执行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和收支平衡底线。
(七)以防范和化解为手段,确保债务和金融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在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和同时,加大财政统筹能力筹措资金,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完成化债任务和降低风险等级目标任务。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压实地方金融属地监管职责,规范行业合法合规经营。巩固和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着力解决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加快化解涉非涉稳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八)以“七个机关”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五个表率”为指导,以建设“四个财政”为目标,以“讲政治、精业务、敢担当、守纪律、强服务、勇创新、重团结”七个方面为总抓手,建设一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铁军。不断增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加强对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重点改革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把握发展规律性,找准财政着力点,更好发挥以财辅政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行政单位)
本单位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 、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涉外金融科、资产管理科、会计科、监督评价科、科技信息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科、国有企业基础管理科、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金融一科、金融二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2.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西双版纳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4.西双版纳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283,465.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72,877.89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87.57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379,124.95元,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228,777.89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8,228.73元,占总支出的83.27%;项目支出3,550,549.16元,占总支出的16.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728,995.03元,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78,228.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4,792.19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23,581.90元,占基本支出的87.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4,646.83元,占基本支出的12.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0,549.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5,797.16元,同比增长26.59%,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数量增加、预算金额增加,导致支出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西财金融发〔2021〕042号2021年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19,000.00元;2.西财行发〔2021〕018号办公大楼修缮项目专项经费89,200.00元;3.西财建发〔2021〕273号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5,689.76元;4.西财金行发〔2021〕433、497号2021年模范机关创建经费451,665.00元;5.西财预发〔2021〕095号2021年预算改革与运维管理项目经费229,000.00元;6.西财行发〔2021〕069号安排2021年财政信息化建设与运维专项经费701,500.00元;7.西财行发〔2021〕018号2021年资产清查盘亏待报废核实项目经费73,600.00元;8.西财行发〔2021〕018号2021年监督评价购买服务经费442,800.00元;9.西财行发〔2021〕431号安排2021年财政信息化省级补助经费290,000.00元;10.西财行发〔2021〕124号2021年党建示范点建设项目经费40,000.00元;11.西财行发〔2021〕018号2021年会计系列考试考务专项经费210,000.00元;12.西财行发〔2021〕218、219号安排任桂珍、翟竹芳死亡一次性抚恤金457,844.4元;13.西财金融发〔2021〕023号2021年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94,960.00元;14.西财金融发〔2021〕049号安排州直单位2021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7,000.00元;15.西财行发〔2021〕018号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经费16,490.00元;16.西财金融发〔2021〕041号2021年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监管补助资金19,800.00元;17.西财行发〔2021〕074号州道交安全协会下属企业清产核资购买服务专项经费25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6,777.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上年对比减少1,958,495.03元,同比下降8.5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40,87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2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2021年会计系列考试考务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4,72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7,46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36,2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制作非法集资宣传单费用及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经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5,4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920.76元,完成预算的3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877.76元,完成预算的5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43.00元,完成预算的17.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5,312.08元,增长3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809.08元,增长3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03.00元,增长63.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受疫情影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接待次数增多,接待费增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导致公务用车频率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77.76元,占83.53%;公务接待费支出9,043.00元,占16.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77.7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877.7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金融办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包括国资委、金融办)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省、州市有关部门及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区财政系统人员来州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4,646.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352.51元,下降8.47%,下降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1,638,106.61元,其中,流动资产210,187.69元,固定资产32,556,340.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871,578.7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118.5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7,670.45元,固定资产增加381,289.00元,无形资产增加21,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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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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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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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638,106.61 |
210,187.69 |
32,556,340.16 |
19,425,937.91 |
561,245.00 |
0 |
12,569,157.25 |
0 |
0 |
8,871,578.76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1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