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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30
监督索引号532800060333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直属州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金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风险管理科、提取管理科和景洪、勐海、勐腊三个管理部,事业编编制24人,实有人数25人,中心与管理部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实行报帐制度。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作为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中心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管理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科学管理、依法运营,全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中心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除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外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包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归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州归集住房公积金129,051.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8,000.00万元的100.82%,累计缴存总额1,146,819.83万元,缴存余额580,334.30万元;
(2)提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州提取住房公积金63,806.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60,000.00万元的106.34%,累计提取总额566,485.53万元;
(3)贷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2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5,000.00万元的108.31%,累计贷款总额951,335.06万元,贷款余额432,270.70万元,存贷比为74.49%;
(4)增值收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业务收入16,320.29万元,业务支出8,825.79万元,增值收益7,494.50万元,完成预算7,600.00万元的98.61%。
2.保障资金安全,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落实各环节工作人员的相关职责,设立AB角,每个窗口、每个岗位,都设置两名工作人员,其中工作人员A角为业务主办人员,对工作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B角为协办人员,对工作负次要责任;同时设置提取、贷款业务复核岗,实现业务办理三级审批,有效规避业务办理风险。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三是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追缴逾期贷款,逾期贷款管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是坚持按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求,着力强化业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对资金财务、归集提取、贷款发放等工作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持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是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优秀等级通过省住建厅专家组的验收,各缴存职工可通过“西双版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版纳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二是于10月下旬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网办及两地联办。截至目前,已实现8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信息异地查询、正常退休异地提取、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7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两地联办”、“代收代办”。三是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核心业务系统与省统建“一网通办” 对接完成,实现身份认证“应统尽统”,政务数据“应汇尽汇”;与省统建 “好差评”系统对接完成,通过采集住房公积金评价渠道数据,将职工评价信息上传到省电子政务平台,由云南省“好差评”系统统一对外输出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与省“一窗通”企业服务平台对接完成,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可在线上“一表填报”,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并联办理。四是“一部手机办事通—我的住房公积金”主题上线办理事项中,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提前还贷提取、银行卡绑定等办理事项已进入测试阶段。
4.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
党组书记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制定《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廉政责任,明确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管理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组织召开2021年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21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研究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四是针对上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要求进行整改。五是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管理部负责人,开展上、下半年谈心谈话活动。六是落实书记点评制度。党组班子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个人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情况,党组书记根据自查情况,作逐一点评,指出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七是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强化纪律教育。按照纪检监察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工作;在重要节庆前组织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5.加强支部建设,创建模范机关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党建设工作,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2021年党建问题清单》《2021年度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二是持续推进“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建设,制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深入推进“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暨“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的提升方案》。三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主题党日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四是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工作。五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汲取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沦为“污染源”问题的深刻教训,精心组织开展生态环保问题“以案促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6.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研讨4次,重点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4本必读书目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党史学习教育州委宣讲团教师到单位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史宣讲;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二是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把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动力。着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工作。三是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奋斗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乌龟山战斗纪念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让党员干部牢记初心和使命,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7.筑牢思想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制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等文件,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干部职工学习6次,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或转载简报、重要文章等共42篇。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住房公积金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意识形态基本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8.学法守法,深入推进依法治州工作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问责。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为重要学习内容。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宪法法律学习活动,将法治学习培训贯穿于公积金工作始终。四是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扫黑除恶自查情况月报表。
9.树牢疫情防控意识,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委、州委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树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理念,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是于2021年1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安排干部职工轮流到勐腊县勐满农场四分场一线卡点进行驻边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巡逻工作制度;选派1名党员干部到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委会抵边驻村开展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二是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确保“把人管住”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网格责任区的管理。三是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7+2”专项整治行动、新冠疫苗注射接种点、景洪市卫生城市创建、全民免费核酸检测演练等志愿服务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单位干部职工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的接种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资金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风险管理科、提取管理科6个科室和景洪、勐海、勐腊3个管理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021年末,事业编制数24人,比上年核定编制数减少1人,实有在职职工25人,比上年增加1 人,为今年10月勐腊县委办调入工勤人员。编制减少和实有人数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11月23日西编发〔2021〕33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收回州直事业单位工勤事业编制的通知》文件通知而导致人员超编。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130,707.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0,149.86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8.02元,占总收入的0.01%。比上年收入7,558,297.97元增加572,409.91元,增长7.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7,534,526.09元增加595,623.77元,增长7.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他收入比去年23,771.88减少23,213.86元,下降97.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拨入公益岗人员岗位及社保补贴资金科目调整为往来款项,不在其他收入中列支,558.02元为利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130,707.88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707.88元,占总支出的74.36%;项目支出2,085,000.00元,占总支出的25.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支出7,558,297.97元增加572,409.91元,增长7.57%。其中:基本支出比去年6,658,867.97元减少613,160.09元,下降9.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补配2014年10月-2020年11月职业年金。项目支出比去年899,430.00元增加1,185,570.00元,增长131.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和“一网通办”“好差评”“一窗通”公积金建设项目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45,707.88元。基本支出比去年6,658,867.97元减少613,160.09元,下降9.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补配2014年10月-2020年11月职业年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66,480.34元,占基本支出的92.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9,227.54元,占基本支出的7.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5,000.00元。项目支出比去年899,430.00元增加1,185,570.00元,增长131.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和“一网通办”“好差评”“一窗通”公积金建设项目费用增加。
2021年项目开支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4.39%,主要用于业务资料印刷使用费50,000.00,法律相关事务—法律顾问费用40,000.00元,短信推送费用10,000.00元,办公设备维修耗材费用20,000.00元,业务系统运行维护费用180,000.00元。2.资本性支出1,785,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85.61%,主要用于公积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一网通办”“好差评”“一窗通”公积金建设项目费用1,24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0,149.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4,526.09元增加595,623.77元,增长7.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和“一网通办”“好差评”“一窗通”公积金建设项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88,12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2%。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4,413,060.18元,其中:基本工资1,033,916.00元,津贴补贴111,960.00元,奖金319,500.00元,绩效工资 1,857,89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2.5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9,152.61元,生活补助8,55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75,069.52元,其中:办公费55,048.03元,水费810.00元,电费8,863.97元,邮电费44,034.00元,物业管理费924.00元,差旅费64,174.82元,维修(护)费19,999.05元,租赁费123,500.00元,培训费9,970.00元,专用材料费1,000.00元,劳务费1,600.00元,委托业务费9,500.00元,工会经费48,872.50元,福利费57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8,3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7.1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43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221.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6,610.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5,79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671.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4,125.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82,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1%。主要用于(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7,791.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97,234.00元,购房补贴557.00元;(2)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2,085,000.00元。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4.39%,主要用于业务资料印刷使用费50,000.00,法律相关事务—法律顾问费用40,000.00元,短信推送费用10,000.00元,办公设备维修耗材费用20,000.00元,业务系统运行维护费用180,000.00元。(2)资本性支出1,785,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85.61%,主要用于公积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0元,“一网通办”“好差评”“一窗通”公积金建设项目费用1,24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4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不增不减。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00.00元,增长1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元,增长15.38%,增长原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云K36241车辆陈旧老化,产生维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常业务工作、强边固防队员、抵边突击队员、抗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2,140,702.60元,其中,流动资产18,365.74元,固定资产5,798,036.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324,3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5,172.4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2.41元,原因是个人所得税比去年略有增加,使银行存款增加;固定资产增加365,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设备购置40,000.00元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增加1,150,000.00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一网通办”“好差评”“一窗通”业务数据对接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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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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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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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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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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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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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140,702.60 |
18,365.74 |
5,798,036.86 |
2,190,729.61 |
430,800.00 |
0 |
3,176,507.25 |
0 |
0 |
6,324,3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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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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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06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