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财政局窗口>>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24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500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农发〔2021〕1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西编发〔2020〕16号)文件的精神,将州农业机械研究所、州农业机械化推广总站、州农业机械化学校、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职责,以及农田建设、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等方面的职责整合,组建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加挂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牌子。不再保留州农业机械研究所、州农业机械化推广总站、州农业机械化学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根据(西编发〔2020〕16号)文件,于2020年10月22日成立,承接原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机械研究所及原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机械化学校资产及债务。该单位系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正科级。
主要职能:负责全州农机化技术规划、标准和规范制定,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及信息化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农机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农业人才与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培训;农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等工作。承担职业农民和双创培养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配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全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中专学历教育、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农村远程教育及发展农民体育事业等工作。配合制定全州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支撑。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推广室、开发室、培训室。内设机构人员分布为:站领导3名,办公室4名、推广室3名、开发室3名、培训室3名。
站领导:负责单位人事、财务、业务等全面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制定全州农机化技术规划、标准和规范,农业人才与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划实施;负责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及信息化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农机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工作;农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等工作;全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中专学历教育、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农村远程教育及发展农民体育事业工作;配合制定全州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农业农村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负责单位办公、人事档案收集管理,财务工作、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负责会议筹备、学习记录工作、年度考核考评、党风廉政及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公文收发处理、信息、督查督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消防、禁毒、防艾、反恐等综治维稳、办公楼卫生保洁,以及其它临时性等工作。
开发室:负责有关农机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农机技术开发推广计划规划的编制;负责制定对确定具有推广价值的农机技术或《机具的可供推广应用的工艺规程》、《试验大纲》等技术文件,做好农机技术储备;负责对两县一市农机技术推广部门进行技术开发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对外的技术咨询服;向本单位提供国内外农机技术开发动向和发展趋势的信息材料,并提交有关农机技术开发、推广建议书;负责农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推广室:负责全州农机发展调查,因地制宜拟定农机技术推广项目计划、规划,确定推广项目的重点和项目的选择,完成可行性论证工作,并对论证推广项目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负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承担和计划推广的农机科技推广项目,并负责项目的验收、总结和评奖工作;负责制定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有关技术文件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两县一市农机技术推广部门进行推广业务和队伍的建设指导;负责对外开展农机技术咨询服务和农机综合技术现场的展示、演示,搞好机手培训;搞好农机与农艺的相结合,促进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培训室:负责全州农业人才与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培训;农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等工作,督促各县市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州高素质农民培训、大中专学历教育、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农村远程教育及发展农民体育事业等工作。组织和督察各县市组织实施农民农业科技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科技知识普及;承担职业农民和双创培养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配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落实吸引人才返乡留乡政策支持体系,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指导、监督县市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全州开展购机补贴工作,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230/台(套)以上;(2)宣传、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6.3%;(3)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全州开展购机补贴工作,完成省级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17.00万元。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推广站组成检查组,由站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到受检单位听汇报,与干部座谈、查阅资料;到购机户家中实地查看机具,进行相关访谈。检查主要内容为:一是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受理农民申请、补贴对象、补贴机具喷字、人机合影等操作环节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二是农机购置补贴档案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享受补贴农户的各类原始资料是否完整。三是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民群众基础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情况,重大情况是否及时上报。四是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85%(%)。五是补贴资金带动农民投入1792.50(万元)以上。
2.做好传统机具推广工作。巩固和提高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重点提升水稻机械化水平。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采取课堂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对水稻机插秧进行宣传、推广和培训,为进一步推广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提供技术支持。
3.做好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对我州农机推广管理、技术人员、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进行农机化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做好适用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通过示范、培训、展示等投入,提高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引导农民走上农业生产机械化的道路,减轻农业生产劳动强度,增加农民收入。
4.配合指导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47万亩,其中:景洪市3.03万亩、勐海县0.5万亩、勐腊县3.94万亩。
5.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28万元,培育经营管理型-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47人,家庭农场经营者46人。(1)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93人。(2)通过项目实施,使培育人员三年内跟踪回访工资性收入增长率达8%,农业生态保护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使培育人员专业技能和生产经营能力持续发挥3年以上。(3)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育教师、培育基地、培育班组织和培育效果实行线上考核,农民满意度测评率达85%以上。(4)通过培育人员带动就业人员明显增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事业编制16名。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6.34万元,增长72.2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10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6人,相应增加工资津贴、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0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1.09万元(本级财力301.0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6.34万元,增长72.2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10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6人,相应增加工资津贴、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1.0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01.0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34万元,增长72.2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10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6人,相应增加工资津贴、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拨款,预算拨款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6.34万元,增长72.2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1.0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6.34万元,增长72.2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10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6人,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工资津贴、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拨款。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3%,比2020年预算增加119.63万元,人员增长73.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10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增加6人,相应增加工资津贴、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拨款。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7%,比2020年预算增加7.00万元,增长67.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10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6人,增加当年公用经费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0%,比2020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2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预算为8个月(2020年1月至8月),按主管局工作安排该人员驻村工作需延长到2021年2月,故该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算为6个月。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2020年持平,无增减变动,无增减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年末办公条件达到合理配置,且在用的办公设备无损坏,因此2021年无需要申报政府采购的项目。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0个,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持平原因主要是今年未安排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及工伤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217.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6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9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委托业务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元(其中:基本支出1.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3.3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预算采购复印纸;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加油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采购纳入年初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万元,较上年减少1.65万元,下降28.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0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10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改革后根据工作安排预计2021年无跨境作业。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较2020年减少0.65万元,下降52%。减少的原因主要:积极响应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减少公务接待。
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接待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2020年减少0.50万元,减少12.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2020年减少0.50万元,减少12.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1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农业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17.39万元,比上年增加7.00万元,增长67.46%,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10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6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预算。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5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0324092415389.xls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