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各类交易场所和“伪金交所”在我州违规展业的风险提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11

近期,市场上有部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信用资产”“金融服务”“结算”“资产登记服务”“产登”“产权登记”“产交”“产权交易”等字样的机构以及省外交易场所,未经国家有权部门许可,在西双版纳州辖区范围内为企业登记备案发行融资产品,存在较大风险。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要求,切实防范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向内企业和社会公众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云南省至今未批准设立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未批准任何省外交易场所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亦未批准其通过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方式省内开展经营活动。省外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一律不得西双版纳州辖区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伪金交所”是指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服务的工商企业,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按照有关规定,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相关机构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资产拍卖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企业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

三、企业应依法合规开展融资,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得通过金融资产交易场所产权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登记备案、挂牌交易融资产品,不得借助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四、广大投资者要高度警惕相关风险,谨记“投资有风险”,警惕“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选择合法渠道投资理财,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处非牵头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西双版纳州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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