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全州 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4

西双版纳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全州

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是中央着眼于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西双版纳州各级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认真调查分析,着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为大学生村官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完善保障制度。各县市结合乡村实际,认真按照有食堂吃饭、有房间住宿、有办公桌椅、有网络使用、有岗位、有帮带联系人的六有要求安排大学生村官驻村。按照要求,我州按每人每月22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同时购买相关保险。新聘或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按照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年度考核为称职的,按照每月300元发放绩效奖励,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按照每月450元发放绩效奖励。

二是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每年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经费预算,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助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为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县市根据选聘大学生村官任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大学生村官个人账户,督促基层足额把一次性安置费和工作生活补助发放到大学生村官手中,其中一次性安置费当月发放,工作生活补助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延误拖欠。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督促检查。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将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每年重点监督内容,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

(行政政法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