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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四项措施细化债务管理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22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四项措施细化债务管理
西双版纳州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入手“去杠杆”,主动研判形势,加强管控债务风险,不断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建设进程。
一是制度保障,压实责任。出台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4〕5号),对政府性债务使用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建立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平台公司规范管理、落实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提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为全州实施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把政府性债务纳入规范化管理建立了制度基础。
二是风险防控,防患未然。为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西双版纳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明确了存量债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和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全方面规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三是限额管理,严控规模。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限额管理,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经2014年审计认定甄别后,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严控新增债务。2016年,除按照《预算法》由省转贷发行新增债券资金外,没有新增举借任何债务,全州政府债务限额严格控制在限额内。
四是争取资金,落实进度。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以制度为抓手,分步骤有序地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以及非债券政府债务置换债券的进度,确保3年内稳妥地推进政府债务置换债券工作。同时,抓紧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1亿元,置换债券资金2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