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7年州本级 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03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材料(十一)

 

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7年州本级

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2017年6月22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王岭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7年西双版纳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以及由此需对2017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的方案。

       一、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争取情况和调整州本级财政预算的主要背景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州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15,000万元,与上年110,000万元相比增长4.5%。

        二、安排原则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办法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对新增债务额度建议按以下原则进行安排:

       (一)客观公正原则。根据各县市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并统筹考虑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与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对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按照政府债务规模、风险系数等客观因素测算分配。

       (二)正向激励原则。新增债务限额向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对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债务管理绩效差的县市少安排。

       (三)注重绩效原则。对安排债券资金实施的项目,要能在当年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钱等项目”和债券资金沉淀国库的现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安排建议及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州本级新增债务额度及项目安排建议

    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新增债务资金用途,根据以上安排原则,结合我州实际,经对州本级项目认真梳理、筛选和调整,为确保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项目有效推进,结合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建议安排2017年州本级新增债务额度13,605万元,占2017年我州新增债务的11.8%,全部通过省级发行政府债券转贷举借。具体项目建议安排为:一是景海高速公路建设地方政府配套(用于征地拆迁)10,000万元;二是州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1,690万元;三是边境一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州级配套资金1,915万元。

       (二)转贷县(市)新增债务额度安排建议

    转贷县(市)新增债务额度分配主要考虑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要能确保州委、州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和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为稳增长加力增效。二是要能贯彻落实好有关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与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控制高风险地区政府债务增速,避免局部风险影响全州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三是要督促各县(市)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监管,有效发挥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违规举债和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

根据上述要求,依据各县(市)脱贫攻坚和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以财政部统一计算的债务率为依据,在综合评估纳入转贷范围内各县(市)的风险情况和可承载空间的基础上,测算出各县(市)转贷新增债券额度。建议转贷县(市)级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1,395万元(含扶贫开发债务13,000万元),占2017年全州新增债务额度的88.2%,其中:景洪市22,395万元(含景海高速公路建设地方政府配套15,000万元、扶贫开发债务3,000万元);勐海县57,000万元(含景海高速公路建设地方政府配套15,000万元、扶贫开发债务5,000万元);勐腊县22,000万元(含扶贫开发债务5,000万元)。

      (三)全州和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

        1.调整事项

        2014年清理甄别政府存量债务时,将属于中央锁定并纳入补助范围的我省二级公路债务282.1亿元,未纳入政府存量债务,截至2016年底,全省还有253.8亿元余额。拟分两年逐步纳入政府债务,利用置换债券进行置换,其中:2017年152.3亿元、2018年101.5亿元。为此,需从各州(市)的限额中调整253.8亿元到省本级,省财政厅调减我州一般债务限额3.9亿元。据此,建议相应调减全州一般债务限额3.9亿元,其中:州本级一般债务限额0.9亿元、景洪市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勐海县一般债务限额0.5亿元、勐腊县一般债务限额0.5亿元。

       2.债务限额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2016年末债务限额107.6亿元,二级公路调减债务限额3.9亿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1.5亿元,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5.2亿元,与省财政厅核定我州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15.2亿元相符。

州本级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4.93亿元,其中:当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36亿元,当年调减一般债务限额0.9亿元。

    县(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00.27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限额10.14亿元,当年调减一般债务限额3亿元。分县(市)为:景洪市68.84亿元、勐海县11.39亿元、勐腊县20.04亿元。

     (四)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通过上述项目安排,2017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情况是:一是增加州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690万元;二是增加州到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共11,915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915万元。

经过此次调整,2017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1,003,065万元,其中:①本年支出210,690万元,具体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85万元、国防支出6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209万元、教育支出16,8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0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7,3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55万元、农林水支出10,3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6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3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2万元、金融支出5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4万元、预备费2,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42,587万元;②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31,395万元;③转移性支出660,980万元。

调整后的2017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03,0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003,065万元。收支平衡。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监管

    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后,州财政局将及时把新增政府债务安排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及时安排下达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督促各县(市)抓紧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审批和及时下达限额、继续贯彻落实限额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不得在限额之外举借任何债务或以非政府债券方式融资。

      (二)规范使用新增政府债务资金。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项目,州财政局将及时把资金安排情况通知州级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债券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转贷各县(市)的新增债务资金,督促各县(市)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使用方向,结合当地实际,及时提出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对不按程序和违法违规使用的地方,一经查实,州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审计部门对我州2016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有关县市和州直部门认真整改;督促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对今后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的州级项目,要求主管部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作为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的依据;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跟踪,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行为;次年由项目主管部门对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州财政局将选择部分州级重点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督促部门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

      (四)推动各地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州财政局将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对高风险地区及时预警,强化各地风险和偿债意识。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结合本级财力情况,提前谋划,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还,切实维护我州的举债信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西双版纳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

19385

 

19385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630

 

630

四、公共安全支出

14209

 

14209

五、教育支出

16853

 

16853

六、科学技术支出

1102

 

1102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171

 

517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7353

 

3735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515

1690

27205

       综合医院

5750

1690

7440

十、节能环保支出

5414

 

541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2055

 

12055

十二、农林水支出

10302

 

10302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765

 

765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433

 

1433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02

 

602

十六、金融支出

50

 

5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943

 

943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8567

 

8567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4

 

514

二十一、预备费

2500

 

2500

二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3000

 

3000

二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50

 

50

二十三、其他支出

42587

 

42587

本年支出小计

209000

1690

210690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其中:置换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30000

101395

131395

  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

 

101395

101395

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

30000

 

30000

转移性支出

649065

11915

660980

  返还性支出

28254

 

28254

  一般性转移支付

390697

 

390697

    一般性上解支出

5220

 

5220

    补助下级一般性转移支付

385477

 

385477

  专项转移支付

230114

11915

242029

    补助下级专项支出

230114

11915

242029

  上年结转支出

 

 

 

  年终结余

 

 

 

支出合计

888065

115000

100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