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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4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31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
第二十五次会议材料(九) |
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4年地方
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5年12月29日在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王岭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4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一、2014年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4年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年末余额为875,944万元,比上年同期数344310万元增加531,634万元,增长154.41%,比2013年6月30日审计署认定余额数366,721万元增加509,223万元,增长138.86%,其中:州本级94,266万元、景洪市647,267万元、勐海县34,950万元、勐腊县99,461万元(详见附表)。2014年年末债务余额占全州地方可用财力的比重为139.07%、占全州GDP的比重为28.62%。
西双版纳州2014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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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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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 |
2013年6月30日审计认定余额情况 |
2013年年末余额情况 |
2014年年末余额情况 |
与原审计认定数据相比 |
与上年同期数据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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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率(%) |
增减额 |
增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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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州 |
366,721 |
344,310 |
875,944 |
509,223 |
138.86 |
531,634 |
154.41 |
|
州本级 |
116,619 |
99,469 |
94,266 |
-22,353 |
-19.17 |
-5,203 |
-5.23 |
|
县(市)小计 |
250,102 |
244,841 |
781,678 |
531,576 |
212.54 |
536,837 |
219.26 |
|
景洪市 |
187,884 |
184,686 |
647,267 |
459,383 |
244.50 |
462,581 |
250.47 |
|
勐海县 |
40,751 |
39,861 |
34,950 |
-5,801 |
-14.24 |
-4,911 |
-12.32 |
|
勐腊县 |
21,467 |
20,294 |
99,461 |
77,994 |
363.32 |
79,167 |
39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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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债务类型看:
(一)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情况
2014年全州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851,352万元(甄别为一般债务278,965万元、专项债务572,387万元),占年末余额的97.19%,比上年同期数312,629万元增加538,723万元,增长172.32%,其中:州本级84,085万元、景洪市633,348万元、勐海县34,636万元、勐腊县99,283万元。
(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情况
2014年全州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6,091万元,占年末余额的1.84%,比上年同期数19,027万元减少2,936万元,下降15.43%,其中:州本级1,680万元、景洪市13,919万元、勐海县314万元、勐腊县178万元。
(三)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情况
2014年全州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8,501万元,占年末余额的0.97%,比上年同期数12,654万元减少4,153万元,下降32.82%,全部为州人民医院向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形成的债务。
二、2014年政府性债务使用情况
从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使用情况看,用于项目借款的债
务余额为859,490万元,占2014年年末余额的98%,其中:公益性项目借款债务余额为857,254万元,占项目借款的100%,占2014年年末余额的98%;非公益性项目债务余额为2,236万元。其他借款债务余额为16,454万元,占2014年年末余额的2%。
项目借款中用于公益性项目借款的债务详见下表:
西双版纳州2014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公益性项目借款余额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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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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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余额 |
比重 |
|
1 |
铁路建设项目 |
12000 |
1.40% |
|
2 |
公路建设项目 |
229651 |
26.72% |
|
3 |
市政建设项目 |
465783 |
54.19% |
|
4 |
教育项目 |
57487 |
6.69% |
|
5 |
保障性住房项目 |
22006 |
2.56% |
|
6 |
土地储备项目 |
12443 |
1.45% |
|
7 |
医疗卫生项目 |
17818 |
2.07% |
|
8 |
农林水利建设项目 |
9209 |
1.07% |
|
9 |
政权建设项目 |
8859 |
1.03% |
|
10 |
机场建设项目 |
1280 |
0.15% |
|
11 |
其他项目 |
22954 |
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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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59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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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借款债务主要是: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债务余额907万元(主要是清理城市信用社和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其他债务余额15,547万元。
三、2014年政府性债务余额变动情况
(一)2014年余额与审计署认定余额增加情况
2014年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年末余额比2013年6月30日审计署认定余额数新增618,774万元,增长188.01%,主要是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数增加,景洪市和勐腊县增量较大,其中:
1、州本级新增4个项目25,489万元,主要是上级转贷债券资金2个项目13,500万元、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及学生宿舍建设工程2个项目11,989万元。
2、景洪市新增160个项目511,355万元,主要项目是:傣乡水城—引水入城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2,894万元、景洪至勐仑公路(景洪至勐宽段)改建工程项目65,063万元、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59,000万元、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城市道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54,306万元、橄榄坝至景哈乡澜沧江大桥工程51,812万元、澜沧江国际风情园—右岸道路建设项目25,000万元、大沙坝生态景观大坝20,000万元、景洪市北环路隧道工程13,000万元、西双版纳机场改扩建—景洪市嘎洒镇曼喃新村建设12,874万元、景洪市民航路(流沙河-214线)工程建设项目10,531万元、景洪市机场老路恢复工程7,234万元、傣泐金湾公益部分建设项目6,000万元等项目;
3、勐腊县新增14个项目81,930万元,主要是拖欠勐腊县南腊河滨水改造民生项目工程款76,000万元。
(二)2014年政府性债务偿还情况
2014年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当年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81,508万元(其中:本金72,667万元、利息8,841万元),分县市为:州本级21,090万元、景洪市50,988万元、勐海县5,352万元、勐腊县4,078万元。
从债务类型看: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71,571万元、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5,007万元、偿还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930万元。
从偿还资金来源看:用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72,646万元、用非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5,337万元、核销债务3,525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制定办法,推进管理制度化。州人民政府出台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对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风险控制、分析报告、组织领导、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全面规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合理归类,确保数据真实性。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债务增减变化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锁定存量债务。
(三)构建体系,数据掌握实时化。充分利用《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信息平台,逐月分析债务变化,实时掌握各级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情况。全州财政部门债务管理系统实现了纵向联网,部分县(市)与债务单位实行了横向联网。
(四)定期报告,监督问效常态化。从2008年起,通过专题和年初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形式定期向人大报告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州政府性债务进行清查审计,确保债务合规性。
(五)主动谋划,资金偿还机制化。一方面,各级政府将偿债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并及时拨付;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清理化解到期政府性债务。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违规情况,较好地维护了政府的信誉。
五、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偿债主体单一,财政偿债压力大。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历年形成的存量债务已使我州处于偿债高峰期,财政部门做为主要偿债主体,偿债压力较大。2012年至2014年,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占全州地方可用财力的比重分别为:67.62%、60.68%、139.07%,3年均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财政部门在税收收入增速放缓、可用财力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既要安排大量的偿债资金(仅2015年全州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偿债资金就达45,360万元),又要贯彻落实各项财政刚性支出政策,积极支持各种民生项目,使得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有限的财力难以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
(二)政府性债务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仅在财政部门预算科(股)确定专人管理,未成立独立的债务管理机构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门管理,对全州政府性债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剖析不足。
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建立和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对债务风险预警的有关办法和要求,加快建立符合我州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评定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高风险地区严格制定债务化解方案。
(二)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行监控管理。发现债务偿还困难等风险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化解债务风险。
(三)建立完善债务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统一模式,实行定期发布与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债务信息公开。
(四)积极探索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根据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债务存量,编制债务收支计划,分类制定举借和偿债方案,强化债务收支计划管理,切实规范举债程序和行为。
(五)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各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及时、准确地提供考核所需要的债务数据,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监督管理。
(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消化存量债务。按照债券置换管理要求,合理置换,减轻财政还款压力。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只能在省财政厅批准的规定限额内通过新增债券方式举借债务,并按要求规范管理。
(七)继续完善政府性债务数据统计分析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府性债务状况统计分析,夯实债务统计基础。结合历年债务审计、统计发现的情况,深入剖析当前我州政府性债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