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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9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材料(八)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西双版纳 傣族自治州2015年地方政府性 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 6 月27日在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王岭松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一、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5年省核定我州政府债务限额为9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7.7亿元。按照全州各级2014年政府债务年末余额及2015省转贷的新增债券资金分配结果,经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全州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分级次为:州本级12.46亿元;县(市)级84.14亿元(景洪市65.7亿元、勐海县3.69亿元、勐腊县14.75亿元)。2015年全州政府债务余额为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6亿元、专项债务57.4亿元,分级次为:州本级11.4亿元、景洪市63.1亿元、勐海县3亿元、勐腊县13.5亿元,均在限额内,未超政府债务限额。州本级及景洪市政府债务限额按规定在2015年年末报告同级人大批准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勐海县和勐腊县于2016年年初向同级人大报告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2015年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 2015年1至12月,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为875,944万元,当期新增126,000万元,当期减少78,496万元,期末余额为923,448万元(详见附表)。 西双版纳州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本金)情况表
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一)当期新增债务情况。2015年全州共新增债务126,000万元,全部为上级转贷债券资金,其中:新增债券91,000万元、置换债券35,000万元。分债务类型为一般债务114,000万元、专项债务12,000万元。分级次为州本级47,004万元、景洪市36,769万元、勐海县1,511万元、勐腊县40,716万元。具体增加的情况是: 1、新增债券资金91,000万元,其中:州本级35,600万元、景洪市16,600万元、勐腊县38,800万元。主要用于:小勐养至磨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88,000万元;职业教育支出3,000万元。(州本级新增债券资金中拨付县市8,500万元,其中景洪市2,400万元、勐腊县6,100万元) 2、置换债券资金35,000万元。全州共置换存量债务42笔,其中:州本级置换10笔11,404万元、景洪市置换26笔20,169万元、勐海县置换4笔1,511万元、勐腊县置换2笔1,916万元。 (二)当期偿还债务情况。2015年全州共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93,138万元,其中:偿还本金78,496万元,偿还利息14,642万元。本金偿还中按级次分:州本级偿还17,911万元、景洪市偿还49,368万元、勐海县偿还6,338万元、勐腊县偿还4,879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用政府性资金偿还23,289万元、用非政府性资金偿还11,579万元、债券置换债务35,000万元、核销8,628万元。 (三)期末债务余额情况。2015年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年末余额为923,448万元,其中:州本级123,358万元、景洪市634,669万元、勐海县30,123万元、勐腊县135,298万元。比2014年年末数875,944万元增加47,504万元,增长5.43%。从债务类型看: 1、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5年全州政府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910,4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6,493万元、专项债务573,942万元,占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98.59%,比2014年年末数851,352万元增加59,083万元,增长6.94%。分级次为:州本级114,507万元、景洪市630,999万元、勐海县29,809万元、勐腊县135,120万元。 2、政府或有债务余额情况。 (1)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情况。 2015年全州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842万元,占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0.63%,比2014年年末数16,091万元减少10,249万元,下降63.69%,其中:州本级1,680万元、景洪市3,670万元、勐海县314万元、勐腊县178万元。 (2)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情况。 2015年全州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7,171万元,占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0.78%,比2014年年末数8,501万元减少1,330万元,下降15.65%,全部为州人民医院向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形成的债务。 三、2015年政府性债务使用情况 从全州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923,448万元使用情况看,用于项目借款的债务余额为883,810万元,占2015年年末余额的95.71%,其中:公益性项目借款债务余额为882,396万元,占项目借款的99.84%,占2015年年末余额的96%;非公益性项目债务余额为1,414万元。用于其他借款债务余额为39,638万元,占2015年年末余额的4.29%。 项目借款中用于公益性项目借款的债务详见下表
其他借款债务主要是:清理城市信用社借款726万元、债务还本付息35,000万元、其他债务余额3,912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和风险化解规划。按照中央和省对债务风险预警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同时制定了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有效处置债务风险,逐步将债务风险指标调整到风险预警线内。 (二)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结合本地区重点项目建设需求,积极向上级争取债券资金,有力缓解财政压力。2015年我州共争取上级转贷新增债券资金两批共计9.1亿元。 (三)定期报告,监督问效常态化。每年,通过年初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定期向人大或专题报告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配合审计部门对全州政府性债务进行清查审计,确保债务合规性。 (四)积极推进债务信息公开化。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及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使债务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化。 (五)实行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机制。州政府将各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监督管理。 (六)主动谋划,资金偿还机制化。一方面,各级政府将偿债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并及时拨付;另一方面,争取债券置换资金,有效化解到期债务,切实减轻财政偿还压力。没有出现违规情况,维护了良好的政府信誉。 五、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偿债主体单一,财政偿债压力大。全州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历年形成的存量债务绝大多数处于偿债高峰期,财政部门作为主要偿债主体,偿债压力较大。财政部门在税收收入增速放缓、可用财力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既要安排大量的偿债资金,又要贯彻落实各项财政刚性支出政策,积极支持各种民生项目,致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有限的财力难以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 (二)政府性债务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仅在财政部门预算科(股)确定专人管理,未成立独立的债务管理机构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门管理,要对全州政府性债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存在难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继续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严格编制收支预算,纳入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科学决定债务规模和支出方向,同时,要有明确的还债渠道和还债计划,不能盲目举债,更不能违规使用政府债券资金。 (二)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适度举债,合理规避财政风险。在政府举债和筹资搞建设方面,充分考虑和科学评估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考虑和合理评估政府偿还能力,正确进行债务风险评估,既要建设,又要最大限度地回避风险,适度举债,合理控制债务规模。 (三)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消化存量债务。按照债券置换管理要求,合理置换,减轻财政还款压力。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只能在省财政厅批准的规定限额内通过新增债券方式举借债务,并按要求规范管理。 (四)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债券资金的整合力度,确保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的财务管理,明确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财务主体和责任主体,加大对政府债券资金的责任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债券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建立完善债务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统一模式,实行定期发布与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相结合的制度,积极推进债务信息公开。 (六)继续完善政府性债务数据统计分析机制。继续加强全州政府性债务状况统计分析,夯实债务统计基础。结合历年债务审计、统计发现的情况,深入剖析当前我州政府性债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汇报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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