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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案例五)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11
表现形式
违规增收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费用,增加供应商负担。
基本情况
云南省某县(市、区)监狱委托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监狱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公证费1200元。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可以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但没有法律规定允许向供应商收取公证费、质量保证金(货物、服务)等。
政策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云财规〔2023〕13号)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原则上不进行公证。确需公证的,仅限于公证开标过程,公证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不得对评审过程进行公证,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转嫁公证费用。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