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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29
《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解读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和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西财资发〔2021〕32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4月9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函〔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和加强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通知》相关规定,州财政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州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流程及权限。
二、主要内容
《配置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进行定义。
第二章,资产配置方式及原则。对资产配置调剂、租用、购置、接受捐赠几种方式进行定义,提出相关要求,明确配置原则。
第三章,资产配置标准。对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定义,明确相关原则以及配置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资产配置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接收调剂、捐赠和租用资产的流程以及资产购置相关预算编制程序,明确临时购置资产的申报审批流程。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局、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列明予以通报的情形等。
第六章,附则。明确涉密资产配置按国家有关保密制度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明确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范围;明确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