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29

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解读

 

西双版纳州财政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西财资发202132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49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和加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通知》相关规定,州财政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州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流程及权限。

二、主要内容

《配置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进行定义。

第二章,资产配置方式及原则。对资产配置调剂、租用、购置、接受捐赠几种方式进行定义,提出相关要求,明确配置原则。

第三章,资产配置标准。对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定义,明确相关原则以及配置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资产配置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接收调剂、捐赠和租用资产的流程以及资产购置相关预算编制程序,明确临时购置资产的申报审批流程。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财政机关事务局、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列明予以通报的情形等。

第六章,附则。明确涉密资产配置按国家有关保密制度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明确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范围;明确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