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西双版纳州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执法主体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24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西双版纳州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执法主体的公告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双版纳州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执法主体公告如下:

经州人民政府决定,确定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为西双版纳州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执法模式为联合执法,执法主体为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211224